2024年《智慧篇》智十三1-十五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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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第二個崁入部份:偶像崇拜的愚蠢(十三1~十五19)
第十三章
1 凡不認識天主的人,
都是真正的愚人,
因為,
他們未能從看得見的美物,
去發現那自有者;
注意了工程,
卻不認識工程師;
2 反而認火、風、流動的空氣、
運轉的星辰、洪流的巨濤、天上的光體,
為統治世界的神。
3 如果有人因這些東西的美麗而着迷,
奉之為神;
那麼,
他們就應知道:
這些美物的主宰更是美麗,
因為,
全是美麗的惟一根源所創造的。
4 如果有人驚奇這些東西的力量和效能,
就應明白:
創造這些東西的更有能力;
5 因為,
從受造物的偉大和美麗,
人可以推想到這些東西的創造者。
6 不過,
這種人的罪尚較輕微,
因為,
他們尋找天主,
也有意找到,
卻一時誤入了迷途;
7 這或許是由於他們所見的世物實在美麗,
因此在專務研究他的工程時,
只追求外表;
8 但他們仍然不能推辭無過;
9 因為他們既然能知道的如此淵博,
甚至能探究宇宙,
為什麼不能及早發現這些東西的主宰?
10 有些人真是可憐!
他們竟將希望寄於死東西上,
竟稱人的手工、金銀和藝術的創作、動物的肖像、
或古人雕刻的無用的石為神。
11 設想:
有個木匠,
鋸來一棵適用的樹木,
精巧地剝淨樹皮,
熟練地施展技巧,
製成一件日常生活的用具;
12 以後用工作剩餘的碎木,
煮飯充飢;
13 後來由那些剩下一無所用的廢木中,
取出一塊彎曲多疤的木頭,
在閒暇無事時,
辛勤地加以雕刻,
本着自己熟悉的手藝,
按圖樣將它刻成一個人像,
14 或做成一個卑賤的獸像,
塗上丹砂,
將外皮漆成紅色,
遮住一切疤痕;
15 隨後,
為它做一個適宜的居所,
把它嵌在牆上,
用釘子釘住,
16 預先加以照顧,
免得它掉下來。
因為他知道:
這件東西是不能自助的,
不過只是偶像,
需要人來扶助。
17 但是,
他反不感羞恥地向這無靈之物禱告,
祈賜財富、妻室和子嗣;
18 向這虛弱的東西,
要求健康;
向這死物,
要求生命;
向這無能的東西,
要求援助;
19 向這有腳不能行的東西,
要求旅行;
向這有手而毫無動作的東西,
要求發財、工作、事業成功的力量。
第十四章
1 再如:
有個準備航海的人,
行將在怒濤中航行之際,
竟向一塊比自己乘的船還易壞的木頭呼求。
2 船固然是因求財的貪心發明的,
亦是匠人以智慧造成的;
3 但最後,
父啊!
還是你的照顧在駕駛,
因為原是你在海洋中劃出了一條路線,
在波浪中開闢了一條安全的路徑,
4 表示你能救人脫離各種危險,
連沒有技術的人,
也能航海。
5 你決不願使你智慧的工作棄之不用,
因此,
人將生命託給一片小木,
藉一葉扁舟,
經過巨濤而平安到達海岸。
6 其實,
在當初,
當那些傲慢的巨人被滅絕的時候,
世界的希望逃入了一葉扁舟,
經你手的駕駛,
纔得給後世留下了新生的苗裔。
7 木頭如使用得當,
是可祝福的;
8 但是,
人手造的木偶和木偶的製造者,
卻是可詛咒的:
製造者,
因為他造了木偶;
木偶,
因為雖是腐敗的東西,
竟被稱為神。
9 不虔敬的人,
與他行的不虔敬的事,
同樣為天主所憎惡;
10 所以,
木偶與造木偶的,
都必遭受懲罰。
11 為此,
天主必要懲罰列邦的偶像,
因為偶像在天主的造物中,
成了可憎之物,
成了人們靈魂的障礙,
作了愚人腳前的陷阱。
12 發明偶像,
是淫亂的開端;
創造偶像,
是人生的腐敗。
13 起初原無偶像,
也不能永久長存;
14 由於人的虛榮心,
偶像才進入了世界;
為此,
已注定很快就要結束。
15 一個父親因他兒子的夭折,
甚為悲傷,
遂為自己早死的兒子立像,
他雖是已死的人,
如今卻敬之如神,
並傳令家屬禮拜獻祭。
16 這種不虔敬的事,
相沿日久,
便成了習俗,
以致守如法律;
再加上君王的命令,
雕像遂受崇拜。
17 住在遠方的人,
不能當面尊敬國王,
便由遠方設想君王的相貌,
為所要尊敬的君王,
製造一座可見的肖像,
向那不在跟前的,
殷勤獻媚,
如同就在跟前一樣。
18 藝術家的野心,
把那些不認識君王的人,
也都誘來,
為擴大這項敬禮;
19 藝術家原為討有權威者的歡心,
就竭力運用自己的技術,
使君王的肖像格外美麗;
20 民眾受了這精美手工的吸引,
不久以前那當人尊敬的,
現在卻奉之為神了。
21 這便成了人生的隱禍,
因為遭受不幸,
或受暴君壓迫的人們,
將「那不可道出的名字」,
加給了木石。
22 他們對天主的認識錯到如此地步,
還以為不足;
甚至愚昧使他們生活在強烈的戰鬥中,
還將這樣的大禍,
稱為和平。
23 因他們祭殺孩童,
或舉行秘密祭禮,
或儀式怪誕的狂歡宴會。
24 誰也不顧及生活與婚姻的純潔,
遂彼此陷害殘殺,
以姦淫加害於人。
25 於是,
混亂到處叢生:
流血、殺人、盜竊、欺騙、
缺德、失信、暴亂、違約、
26 陷害忠良、忘恩負義、
玷辱靈魂、同性淫亂、
婚姻混雜、通姦淫亂。
27 崇拜虛無的偶像,
實是萬惡的起源、由來和結局。
28 這些人行樂發狂,
預言虛妄,
生活邪辟,
妄發虛誓,
29 因為他們信賴無生命的偶像,
自以為妄發虛誓,
不會受罰。
30 但是,
正為了這兩件事,
他們必受公義的處罰:
因對天主沒有正確的認識,
因而崇拜偶像;
又因詭計多端,
妄發虛誓,
因而輕視聖潔。
31 因為,
那常追擊不義者違法行為的,
並不是「賴以發誓者」的力量,
而是天主對犯罪者的懲罰。
第十五章
1 至於你,
我們的天主,
你是良善的、忠實的、寬容的,
以慈愛治理萬有。
2 我們即使犯了罪,
仍是你的,
因為我們承認你的主權;
我們既承認我們原屬於你,
我們就不再犯罪了。
3 實在,
認識你
就是完美的正義;
承認你的主權,
就是不死不滅的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