漂流在猶大曠野時……(詠六十三1)
在聖經所稱為「曠野」之地,並非完全是絕對荒野地區。依據考古及地質學家的研究,聖經中的「曠野」,在古時亦曾有過人煙及文化的出現。
以色列子民四十年的曠野生活,在宗教生活上有著重大的紀念意義;是天主向自己子民表示愛情盟約的黃金時刻。另外,舊約裡,先知們慣用「曠野」這個意象,象徵著天主的懲罰:天不降雨、地無出產。以色列人民居住在曠野時,經常住在帳棚中,當時是遊牧性質的;現在曠野仍可見到帳棚,只是已經轉變為固定居住、不再遊走了。
新約裡的「曠野」仍然沿用舊約的意義;不同的是新約除了『猶大曠野』外,從未提及其它任何固定的曠野。洗者若翰在曠野度過數年苦修,接著在約但河附近的曠野地帶為人傅洗。耶穌在受洗後,亦在曠野中經過四十天的禁食祈禱與受試探;在公開傳教時,也多次走向曠野去祈禱。
從1947年至1966年止,在死海附近的猶大曠野中,發掘出本世紀最最重要的文件:谷木蘭文件。寶貴之處自然是指其在聖經考古方面的價值;除了文件,尚有錢幣、布片、陶器等等。這些出土的文物,是隸屬於一種隱士團體,很可能是厄色尼派所有。目前相信其來源為:當時此團體面臨某一種殘酷的危機,因此隱士們將書卷裝於陶器之中,並藏匿於附近山洞裡,為的是能將圖書保存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