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旬期 第一週 星期五(瑪五20-26)
20 那時候,耶穌對門徒們說:我告訴你們:除非你們的義德超過經師和法利塞人的義德,你們決進不了天國。
21 你們一向聽過給古人說:『不可殺人!』誰若殺了人,應受裁判。
22 我卻對你們說:凡向自己弟兄發怒的,就要受裁判;誰若向自己的弟兄說「傻子」,就要受議會的裁判;誰若說「瘋子」,就要受火獄的罰。
23 所以,你若在祭壇前,要獻你的禮物時,在那裡想起你的弟兄有什麼怨你的事,
24 就把你的禮物留在那裡,留在祭壇前,先去與你的弟兄和好,然後再來獻你的禮物。
25 當你和你的對頭還在路上,趕快與他和解,免得對頭把你交與判官,判官交給差役,把你投在獄裡。
26 我實在告訴你:非到你還了最後的一文,決不能從那裡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