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弟兄們,如果世界惱恨你們,不必驚奇。
14 我們知道,我們已出死入生了,因為我們愛弟兄們;那不愛的,就存在死亡內。
15 凡惱恨自己弟兄的,便是殺人的;你們也知道:凡殺人的,便沒有永遠的生命存在他內。
16 我們所以認識了愛,因為那一位為我們捨棄了自己的生命,我們也應當為弟兄們捨棄生命。
17 誰若有今世的財物,看見自己的弟兄有急難,卻對他關閉自己憐憫的心腸,天主的愛怎能存在他內?
18 孩子們,我們愛,不可只用言語,也不可只用口舌,而要用行動和事實。
19 在這一點上我們可以認出,我們是出於真理的,並且在他面前可以安心;
20 縱然我們的心責備我們,我們還可以安心,因為天主比我們的心大,他原知道一切。
21 可愛的諸位,假使我們的心不責備我們,在天主前便可放心大膽;
《若望福音》第十五章
11 「我對你們講論了這些事,為使我的喜樂存在你們內,使你們喜樂圓滿無缺。」
12 「這是我的命令:你們該彼此相愛,如同我愛了你們一樣。
13 人若為自己的朋友捨掉性命,再沒有比這更大的愛情了。
14 你們如果實行我所命令你們的,你們就是我的朋友。
15 我不再稱你們為僕人,因為僕人不知道他主人所做的事。我稱你們為朋友,因為凡由我父聽來的一切,我都顯示給你們了。
16 不是你們揀選了我,而是我揀選了你們,並派你們去結果實,去結常存的果實;如此,你們因我的名無論向父求什麼,他必賜給你們。
17 這就是我命令你們的:你們應該彼此相愛。」
在若望一書第三章十一至二十一節,分享者看到在若望團體友愛的要求與實際行為之間所發生的差距,這差距並不陌生,若過去不曾存在,這封書信也不會傳到現在。而現在也常見,吾人得承認文明進步,學識增進,但對於友愛、仁愛並沒直接產生效果,尤其是建基於耶穌基督愛的極致:為迫害祂的人祈求寬恕,為朋友捨命那種愛。
愛若不透過實踐力行,是空泛的,「孩子們,我們愛,不可只用言語,也不可只用口舌,而要用行動和事實。在這一點上我們可以認出,我們是出於真理的,並且在他面前可以安心」,我們一生都是初學生,尤其在超越自我去給予的行動的愛,落實在給出時間、接受臨時突發而來的麻煩;真心要實行,就會看到「他人」。
分享者的團體中一位年長姐妹德蘭失智症的情況加重,需要時時有人在她身旁,她忽而沉睡,忽而甦醒,對她自己要做什麼都沒主張,分享者看她這樣心想:「唉!我又能怎麼辦?」然而內心卻是不安的,團體的護士姊妹夠忙了,怎能再讓她沒點空檔。嗯!一旦決定陪伴德蘭,點子自然產生。德蘭看到分享者固定出現在她眼前,知道必有什麼事可做,安靜地讓分享者牽著她到團體活動室。
「這是我的命令:你們該彼此相愛,如同我愛了你們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