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旬期第三主日
主曆2018年3月4日
課程公告
※《迦拉達書》/林思川神父導讀
時間:3/13(週二晚上 7:30~9:00)
地點:主徒會牧靈中心二樓(地址:台北市林森北路73號)
費用:自由奉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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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旬期第三主日
林思川神父執筆
耶穌清潔聖殿
【福音:若二13-25】
13猶太人的逾越節近了,耶穌便上了耶路撒冷。 14在殿院裡,他發現了賣牛、羊、鴿子的,和坐在錢莊上兌換銀錢的人, 15就用繩索做了一條鞭子,把眾人連羊帶牛,從殿院都趕出去,傾倒了換錢者的銀錢,推翻了他們的桌子; 16給賣鴿子的人說:「把這些東西從這裡拿出去,不要使我父的殿宇成為商場。」 17他的門徒就想起了經上記載的:『我對你殿宇所懷的熱忱,把我耗盡』的話。 18猶太人便追問他說:「你給我們顯什麼神蹟,證明你有權柄作這些事?」 19耶穌回答他們說:「你們拆毀這座聖殿,三天之內,我要把它重建起來。」 20猶太人就說:「這座聖殿建築了四十六年,你在三天之內就會重建起它來嗎?」 21但耶穌所提的聖所,是指他自己的身體。 22所以,當他從死者中復活以後,他的門徒就想起了他曾說過這話,便相信了聖經和耶穌說過的話。
23當耶穌在耶路撒冷過逾越節慶節時,有許多人看見他所行的神蹟,便信從了他; 24耶穌卻不信任他們,因為他認識眾人; 25他並不需要誰告訴他,人是怎樣的,因為他認識在人心裡有什麼。
【經文分析】
雖然按照禮儀選經的循環,今年是所謂的「馬爾谷年」,但是四旬期第三、四和五主日的福音,則跳出馬爾谷福音而選自若望福音。信仰團體在這個主日的感恩禮中一起聆聽,第四部福音所報導的「耶穌清潔聖殿」事件(若二13-25)。
「猶太人」的逾越節?
根據若望福音的報導,耶穌在加里肋亞的加納參加婚宴時行了第一個神蹟(若二1-10),之後他和門徒們下到葛法翁住了幾天,然後就上到全猶太民族的宗教中心耶路撒冷。福音說當時「猶太人的逾越節近了」,這種說法使人感到奇怪,似乎福音作者和讀者都不是猶太人。事實當然並非如此,福音作者只是透過這種筆法,顯示出他們和猶太人之間已存有相當的距離感。
清潔聖殿的行動
耶穌來到聖殿區域,激烈地把販賣牲畜和兌換銀錢的人都趕出去,並責備他們把聖殿變成了商場。我們習慣用「耶穌清潔聖殿」來稱呼這個事件,一般人或許會認為這種「商業行為」是完全不能想像的,然而事實卻不盡然如此。
聖殿「商業行為」的歷史背景
首先,這些商業行為並不是發生在聖殿區域中心地帶,而是在聖殿外圍的「外邦人的庭院」裡。其次,這些商業行為事實上是一種行之有年,而且一直被猶太社會接受的「方便性」服務。因為猶太人有到聖殿朝聖的義務,在此祭獻犧牲並繳納殿稅,這些商人的存在,目的乃是方便朝聖者準備犧牲和供品,以及兌換繳納殿稅所需的特殊錢幣(在古敘利亞提洛所鑄造的錢幣)。
耶穌的話語
耶穌說:「不要使我父的殿宇成為商場」。這話使人們想起匝加利亞先知的預言:「到那一天,在萬軍上主的殿裡,必再沒有一個商人。」(匝十四21)匝加利亞先知發言的目的,是指向一個更好的聖殿崇拜禮儀;然而福音作者的目的則更為激進,他表達出聖殿根本不再是舉行崇拜天主的禮儀之所。因此,耶穌在聖殿的作為,應該被歸類為「先知性」的批判行動。
門徒的了解
門徒們看見所發生的事,想起了聖詠六九10的話:「我對你殿宇所懷的熱忱把我耗盡。」這是他們對這個事件的第一個了解;但是耶穌對於天父的殿宇所擁有的熱忱,不只是這個象徵性的抗議行動而已,因為祂對聖殿的熱忱,最後將把祂帶入死亡。
猶太人的責難
在若望福音中,猶太人代表著與耶穌敵對的勢力,他們是不相信耶穌的人,因此要求祂行一個奇蹟,以證明祂自己有權柄做這些事。耶穌的回答,允諾了一個外在可見的記號:「三天之內重建毀壞的聖殿」,但卻含有先決條件:「你們(猶太人)拆毀這座聖殿吧!」這當然是一個令猶太人無法想像的條件,因為對猶太人而言,聖殿毀壞的意義就是「審判」。
耶穌的死亡與復活
猶太默示文學作品顯示,猶太人的確期待一個新的、光輝燦爛的聖殿。若望福音的作者運用這個傳統的期待講述這個故事,但他真正的目的,則是用聖殿的毀滅與建立來暗示耶穌的死亡與復活:「三天之內,我要把聖殿重建起來。」猶太人當然不能明白耶穌的話的真正含意乃指經由祂的死亡與復活,祂要取代這個舊的聖殿。他們所能想到的,只是他們眼前這個花了46年建築的聖殿。
聖經與耶穌的話
清潔聖殿故事的結尾(二22)如同加納婚宴的故事結尾一樣(二11),又強調了門徒們的信仰。門徒們在耶穌復活後,想起耶穌的話,就相信了聖經(舊約),也相信了耶穌的話。這樣的記載使我們看出,在作者寫作福音之時,他所生活的信仰團體已經把「耶穌的話」和「聖經」視為同等重要。
【綜合反省】
- 1. 耶穌事件所可能產生的效果
任何熟悉對觀福音的人都會問,為什麼若望福音把耶穌「清潔聖殿」的事件,放在福音開始之處?可能福音作者認為,這個故事和加納婚宴的故事放在一起,使人清楚看出耶穌的作為往往造成兩種對立的效果:救援和審判、信仰和排斥、認識和誤解。
- 2. 真正的信仰
在這兩種對立的效果之外,還有另一種可能的道路。福音作者在這個事件之後,以摘要的方式,述說一些人因為耶穌所行的奇蹟而相信了祂,但是耶穌卻不信任這些人,因為祂能看透人心。這說明建立在奇蹟之上的信仰,是不穩固的;真正完整的信仰,並不是以奇蹟為基礎,而是必須聆聽耶穌的教導、接受祂整個生命,並且跟隨祂。只有在耶穌死亡復活之後,人們才有可能認識祂、真正的信從祂。對當今的基督徒而言,這仍是達到天國的唯一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