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第二十二主日
主曆2019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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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年期 第二十二主日
林思川神父執筆
受邀者與邀請者的正確態度
【福音:路十四7-14】
7 耶穌注意到被邀請的人,如何爭選首席,便對他們講了一個比喻說: 8「幾時你被人請去赴婚筵,不要坐在首席上,怕有比你更尊貴的客也被他請來, 9那請你而又請他的人要來向你說:請讓座給這個人!那時,你就要含羞地去坐末席了。 10你幾時被請,應去坐末席,等那請你的人走來給你說:朋友,請上坐罷!那時,在你同席的眾人面前,你才有光彩。 11因為凡高舉自己的,必被貶抑;凡貶抑自己的,必被高舉。」 12耶穌也向請他的人說:「幾時你設午宴或晚宴,不要請你的朋友、兄弟、親戚及富有的鄰人,怕他們也要回請而還報你。 13但你幾時設宴,要請貧窮的、殘廢的、瘸腿的、瞎眼的人。 14如此,你有福了,因為他們沒有可報答你的;但在義人復活的時候,你必能得到賞報。」
【經文脈絡】
古典希臘羅馬文學中有一種被稱為「饗宴」的文學類型,以柏拉圖的「饗宴篇」為代表,這種文學類型主要是以一個宴席的場合為背景,主要的內容則是席間人物的談話。類似的文學類型也多次出現於新約作品之中,例如:路二二24-34;若十三~十六。
路十四1-24也是一個類似的情況,記載耶穌在一位法利塞人首領家中作客時的四段談話,這四段談話含有不同的主題,首先是論辯在安息日治癒病人的合法性(1-6),接著兩段說明「接受邀請」以及「邀請人」的正確態度(7-14),最後是一個關於宴會的比喻(15-24)。這個主日的福音就是選自這段經文中間的兩段談話(路十四7-14),這兩個耶穌的教導具有平行的結構,而其中的意義遠遠超過了一般宴會的情況。
一個安息日的宴會
雖然路加福音曾提到過法利塞人對於耶穌具有敵意(路十一53),這段福音卻敘述耶穌在安息日進入一個法利塞人的首領家中吃飯,大概是猶太會堂中的一位領袖在安息日聚會之後,邀請耶穌到他家中用餐。然而福音並沒有描述這個邀請以及宴會的情況,因此這段經文的目的只是提供敘述故事的「框架」。經文特別指出在場之人都不懷好意地「留心觀察」耶穌,言下之意是企圖找到祂的缺點好攻擊祂。
爭奪上座的陋習
福音的敘述相當幽默:不僅人們「留心觀察」耶穌,同時指出耶穌也仔細地觀察那些和祂一起受邀的人,並且「注意到他們爭選首席」。耶穌所觀察到的情形是當時猶太社會常見的現象:在團體聚會之時,常常會按著賓客的身份、地位安排相稱的座位,但卻往往有人為了顯出自己的重要性而刻意爭取上座。
受邀者應有的態度
面對這個情況,耶穌以說比喻的方式對這些人提出教導。祂首先針對那些在赴宴時習慣刻意爭取上座的人發言,警告他們這種行動也許帶來不能預期的消極後果,因為可能有身份地位更高的客人會來到,主人將因而要求這些原本爭得上座的人讓位,他們便會因自己的行動而導致公開的蒙羞。
接著耶穌說明受邀者先尋求末位的好處,他們不僅可避免不必要的羞辱,而且主人更會在必要的情況下,親自前來請他們登上高位,他們便可因此而得到光彩。最後耶穌提出一個顛覆世俗價值觀的結論,這個價值觀是天主的價值觀:「凡自高自大的必被貶抑,凡自謙自卑的必被高舉。」(參閱:路十八14;瑪二三12)
一般主人的態度
相對於受邀者的態度,耶穌轉變話題教導人們在邀請客人時所應有的態度;這段話其實超出了耶穌具體所處身的情況,因為耶穌是受邀的身份。耶穌先描述當時所盛行邀請人參與宴會的方式,並且立刻指出,由於受邀的客人們將透過回請而報答這樣的主人,因此他們將失去得到更多、更大報酬的機會。
正確的主人態度
耶穌積極的建議人們應該邀請被當時社會視為罪人的人參與宴會,也就是「貧窮的、殘廢的、瘸腿的、瞎眼的人」。說明邀請這樣的人參與宴會的主人是有福的,因為他們將得到天主的賞報,將能夠參與末世永遠的天國宴會:「在義人復活的時候,你必定得到報答」(參閱:15,十三28-29)。
這裡所謂的「復活」,最初僅僅是針對那些由陰府被拯救出來的義人,在比較後期的時候,這個言論才被用來表達出在末世普遍性的審判(參閱:宗十42,十七31,二四15),包括了一切復活的人,不論是義人或是不義的人。
【綜合反省】
路加非常技巧的敘述了耶穌的兩段言論,首先提出消極的部分,接著給予積極的教導,而最後則是末世性的許諾。這些言論的內容都是針對耶穌時代所謂的虔誠人提出的批判,不但具體的舉出他們的錯誤態度,同時更呼籲應該以天主為一切行動的準則。
福音作者藉著這個「餐桌的規則」鼓勵信仰團體和每一個基督徒,不要效法當時一般人常見的價值觀和態度(參閱:路二二24-29),整個教會的歷史中有許多美好的例子證明,基督徒認真地接受並實踐了耶穌的教導。但是這段經文也同時教導今日教會中的基督徒,常常反省是否只有表面的虔誠態度,在背後卻隱藏著爭取較高地位的虛假心態。
第二篇:在中國耕耘(一九二二-一九三三)
- 展開工作
(一)正式就職
到港不久,立刻向傳教區的領袖們寄發了傳信部成立駐華代表的公函。各地回信表示感激;代牧、神父和教友都很興奮。北京的法國和義大利公使也都表示歡迎,並願為我效勞。我辭謝了他們的美意。我立刻向傳信部報告,成立代表機構非常順利,只是報紙表示驚奇。
依照光主教與傳信部的指示,我在香港召開了華南七個代牧區的會議。很幸運地首次遇到許多德高望重的主教與傳教士,我尊重他們的經驗,讓他們完全自由地去討論,我只從旁鼓勵他們。而他們竟為家母舉行了追思彌撒大典,使我深受感動。
我視察了香港的教會事業,印象深刻,其中,巴黎外方傳教會的兩機構,堪稱模範:納匝肋印刷所,出版傳教、護教和語言學等書籍;伯大尼療養院是傳教士休息、治療和調養的場所。
(二)澳門行
澳門和廣州是進入中國的兩個橋頭堡。十二月一日我來到澳門。立刻研究該地教會情況。教會組織雖完善,但近四百年的成果並不樂觀,十六萬人口中只有六千教友,是統治階級的宗教。這當然不是人的過錯,是方法上的偏差。從光禿禿的聖堂巨大牆壁遺跡上,可以看出其興衰的遭遇。
一七○五年,教宗特使多羅宗主教到北京為調停不幸的中國禮儀之爭。因無葡王同意而被澳門總督軟禁。教宗在三年後提升他為樞機,他數月後逝世。
十年後另一位教宗特使嘉樂蒙席來華,受到北京朝廷熱烈接待。但因皇帝不滿意中國禮儀之爭而被下逐客令。
我想我是兩位特使的繼承人,正值革命的時代,前途未卜,只有把握原則,而置生死於度外了。
澳門慈幼會的孤兒們把他們的小小積蓄送給我的包土革老的育幼院,多感人的善舉!
葡國的保教權現在只限澳門。但法國及其他國家的外交庇護應加修正。佛教來華並無外力保護而生了根。基督教會傳到西方時也無外國機構保護。固然有殉道者,但殉教人的血是新教友的種子。取消特權不易,可是為了建設本地教會,即使苦也值得。
(三)訪問廣州
法國領事院替我引見廣州軍政首長,我婉謝了。我願讓人相信,天主教不受外人保護,也非列強工具。我是為了教會利益,才尋求自由行動。領事倒也不再堅持,我們相互拜訪,彼此尊重。
我向地方首長們表示,天主教也注意到人民的社會福利,教人尊重領袖,承認私產權,為國家祈禱,但決不干涉中國內政。
廣州的聖心學校,教友人數雖不多,功效卻很大──有助於改善對天主教的形象。
我為育幼院的十二名重病嬰兒付了洗。事後我才了解,因了迷信,父母不願孩兒死在家中,若送到善人手中可減輕他們的負擔。但我們不可為此而刺傷中國人民──殘酷的母親在東方和西方都有,這只能算是例外;事實上,中國家庭最嚴謹,很注重孩子的身心健康。我們要實話實說,不可言過其實。目前西方的墮胎難道不殘酷!
慈善工作,是默默為基督鋪路的工作,透過愛心的服務吸引人愛戴教會。教區在珠江口建立了一座痲瘋病院,我降幅他們時,聞到刺鼻的腐肉味。而無原罪會修女們洗擦病人的傷口時,卻態度安詳,簡直表現了英雄特色。
我原有意到上川島參觀聖方濟薩威朝聖地,因怕海盜而作罷。
(四)中國局勢鳥瞰
我受命以後,立即研究中國歷史、地理、文化和中國人民的心理。正反兩方面的書都過目。
中西雙方關係,自一八四○年鴉片戰爭後就開始了。接著,法、英、美相繼來華,歷經太平天國之亂,馬關條約,拳匪之亂。中國相繼戰爭失利而割地、賠款、允許外人通商、辦學和傳教。無法再閉關自守了。
帝國主義的侵略與教會也發生了關係。有些歐洲政府在本國把一些教士驅逐出境,卻在中國竭力保護他們──骨子裡是為了自己的利益。中國法官處理教友案件時,常怕傳教士的干預,因為他們有不平等條約及治外法權作護身符。
- 值得深思的問題
(一)宗徒們一到羅馬,立刻就設置了本地主教。天主教在中國歷經三個世紀,全體五十餘主教仍然清一色都是外國人。天主教在中國人眼中成了外國進口貨色,又常與外國政治利益發生關係,難道這是中國人的錯?必須盡速讓中國人作主教。
(二)教會初期只有教區,沒有修會,讓位比較容易。現在請傳教修會讓位就困難多了。
(三)教會初期傳教工作有特殊的機動性。他們短暫停留後,馬上轉往下一站。
(四)有一本傳教士寫的「傳教的方法」書中,很刻薄地控訴了中國人的殘暴。他們卻忘記了羅馬鬥獸場的殘酷遊戲。
我願這本書立刻禁止流傳。傳教士來華,不是為揭發中國人民的缺點,而要愛護他們,才能獲得人靈。
(五)在香港有人對我說,連中國神父也願享受特權而不願改變現狀;他們職位雖低,只要待遇好也就滿足了。但教會卻應從至公性去看事。
(六)雷鳴遠和湯作霖兩位神父的某些傳教方法以及為中國主教催生的主張遭到不少指責。其實,法國教士邵理(Joly)早就有過這樣主張,同時「夫至大」已凌駕私人觀點而有其完整的價值。
(七)在基督眼中,沒有種族優劣問題,只有靈魂的存在,每個靈魂都是祂寶血所贖,都一樣珍貴。教會享有的治外法權,很傷害中國人的自尊心。我們來華非為組織外國機構,而是來建立本地教會。
(八)香港的嘉神父對我說:「基督教的教義雖不統一,但宣傳卻是一致的。我們的教義雖統一,但宣傳卻很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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