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聖母獻耶穌於主堂(The Purification of the Blessed Virgin Mary)
自思高聖經學會出版之《聖人傳記》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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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瞻禮雖然常在七旬的時期內舉行,其實是聖誕節期的最後瞻禮,也可以說是聖誕節與復活節中間的過度節日。依照猶太古教的法律,為了紀念猶太人離埃及前夕,上主的天使殺戮埃及人的首生子時,猶太人的長子均獲保全的特恩,凡猶太人的首胎男孩,均屬於上主。父母須備價將該男孩贖回。是項儀式,應在嬰孩誕生後第四十日舉行;此外,產婦應按照取潔的規律,呈獻祭品。
聖母童貞產子,原本無需遵守取潔的規律,但她為了表示謙遜,並完全服從梅瑟法律起見,也循例履行法律規定的儀式。而且聖母將耶穌呈獻聖殿時,她也知道:這奉獻的儀式,也是耶穌在加爾瓦略山救贖大祭的開端。所以本瞻禮,既是吾主耶穌的瞻禮,也是聖母的瞻禮。本瞻禮慶祝的對象,是天主聖子兼瑪利亞的親生兒子-救主耶穌,與以西默盎為代表的普世人類相接觸。
本日的禮儀,可分為三部:(一)祝聖蠟燭及領聖燭;(二)遊行;(三)彌撒。聖教會舉行彌撒聖祭前,先祝聖蠟燭。這蠟燭的光,象徵普世真光的基督,及我們由聖洗所得的聖寵的神性生活。蠟燭祝聖後,聖教會分給各與禮者持拿,這一點表示:我們領聖洗時,聖教會已將基督授與我們領受,使我們「穿上基督」,也就是說:我們應以基督的生活,在世上為基督做証,使一般尚未獲賜基督真光的人,都能認識祂是救世的真主。
祝聖蠟燭後,復有列隊的遊行儀式。過去在羅馬列隊遊行,係在聖哈德良堂出發,往聖母大堂。為紀念這個史蹟,祝聖蠟燭的禮儀與遊行後的彌撒,最好在兩座不同的聖堂中舉行。祝聖蠟燭的儀式完成後,眾人列隊遊行至另一座聖堂舉行彌撒。應該注意的是:我們舉行是項遊行儀式,具有補贖的特徵,且莊嚴地表示我們對救主基督的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