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03

常年期第三十一主日

主曆2024年11月3日


課程公告

【聖經講座】《智慧篇》/林思川神父導讀

時間:週二晚上 7:15 ~ 8:30 六樓教室上課;

  晚上 6:40 ~ 7:10 一樓聖堂晚禱日課;(學員敬請留意群組上課通知)

地點:南港耶穌聖心堂(成德堂)六樓教室

地址:忠孝東路六段114號(近捷運捷運板南線後山埤站3號出口,步行約5分鐘。)

費用:自由奉獻

備註:歡迎新舊學員參加,無需報名,因門禁管制請準時入場。詳細資訊請來電02-23112042或來信該 Email 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郵件外掛保護。要顯示它需要在瀏覽器中啓用 JavaScript。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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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年期第三十一主日

林思川神父執筆

愛的誡命

【福音:谷十二28-34】

那時候,28有一個經師聽見了他們辯論,覺得耶穌對他們回答的好,便上前來,問他說:「一切誡命中,那一條是第一條呢?」29耶穌回答說:「第一條是:『以色列!你要聽!上主我們的天主是唯一的天主。30你應當全心、全靈、全意、全力愛上主,你的天主。』31第二條是:『你應當愛近人如你自己。』再沒有別的誡命比這兩條更大的了。」32那經師對耶穌說:「不錯,師傅說得實在對:他是唯一的,除他以外,再沒有別的:33應以全心、全意、全力愛他,並愛近人如自己,遠超過一切全燔祭和犧牲。」34耶穌見他回答得明智,便對他說:「你離天主的國不遠了。」從此,沒有人敢再問他。

【經文脈絡】

馬爾谷福音從第十一章開始敘述耶穌生命的最後一週:在耶路撒冷的事蹟。最主要的內容當然是耶穌的最後晚餐、苦難、死亡和復活。在此之前,馬爾谷先報導了耶穌和猶太人之間一連串的衝突與辯論(谷十一27〜十二34),這段敘述以耶穌和一位經師之間談話作為結束(谷十二28-34)。這位經師和耶穌前面的對手不同,並不是和耶穌為敵,而是因為聽見耶穌和撒杜塞人談話,對耶穌的話感到贊同,因而前來向耶穌請教問題,他們之間的談話就是這個主日的福音內容。

第一條誡命?

在這段經文之前,馬爾谷敘述耶穌和撒杜塞人間談論關於復活的問題(谷十二18-27),當時的群眾中有一位經師聽見他們的談話,覺得耶穌回答的好,便上前來問耶穌:「一切誡命中,那一條是第一條呢?」(28)經文本身並未顯出這位經師有任何不良企圖(比較:瑪二二15-40),他大概是認為找到機會,可以請教一個思索很久卻不得其解的問題。這個問題問到哪一條誡命是「第一條誡命」,問題本身預設了誡命當中有不同重要性和不同的層級。

「愛天主」的法律

耶穌回答說:「以色列!你要聽!上主我們的天主是唯一的天主。你應當全心、全靈、全意、全力愛上主你們的天主。」這是非常傳統的猶太思想(申六4-5),在歷史中逐漸成為以色列民族基本的信仰宣示,每一個以色列男人早晚都必須誦唸一遍。以色列子民透過這個宣告,強調天主的唯一性,並且在外邦世界中保護他們 的猶太信仰特質。

然而耶穌的回答並非只是重複宣告祖傳信仰而已,乃是按著這根本訊息要求人們完全獻身給天主 — 這個天主把自己顯示給以色列,並且派遣耶穌帶給人們末世性的救援。因此,愛天主的法律並非眾多法律當中的一條,而是最關鍵性的一條,其他的一切法律都在這條法律中找到基礎。

「愛人」的法律

雖然這位經師所提出的問題只是關於第一條法律,耶穌卻引用肋十九18加上第二條:「你應當愛近人如你自己。」(31)馬爾谷和瑪竇的平行文(瑪二二39)同樣地指出,這個所謂的第二條誡命其實和第一條佔有同樣的地位。耶穌說:「再沒有別的誡命比這兩條更大的了」(33),顯示第一條並不是完全的在第二條之上,而是第二條被整合於第一條之中,二者密不可分:誰如果願意愛天主,便不可忽略愛近人,反之亦然(參閱:若壹四20)。

雙重的愛的誡命

那位經師完全贊同耶穌的話,並且以自己的方式重複了耶穌的回答。他也特別的強調,承認唯一的天主也同時排除了一切外邦的神:「祂是唯一的,除祂以外,再沒有別的。」(32;參閱:格前八4-6)這個經師也認同耶穌雙重愛的誡命的教導,認為愛天主和愛近人應該是一致的,二者之間的重要性沒有區別。

「愛」勝過祭獻

更值得注意的是,這位經師把「愛的誡命」和「一切全燔祭與犧牲」對立起來加以比較。他透過提高愛天主和愛人之間的連結,而使聖殿的祭祀相對化,這樣的批判 可以在先知的言論當中找到榜樣。例如:歐瑟亞先知曾批判祭祀說:「我喜歡仁愛勝過祭獻,喜歡人認識天主,勝過全燔祭」(歐六6)。

這種把聖殿祭祀置於愛的誡命之下的訴求,使我們看出這段經文其實反映了初期基督徒團體的生活傳統。初期基督徒已經清楚地意識到,對於天主真正敬禮的標準,應該有一個新的定義。並非只要依照法律規定呈上祭獻,人便可以維持和天主之間的關係,得到預許的恩寵的保障;而是必須在愛天主和愛人的具體的行動中,人才真正的實現了天主的旨意。

天國的邀請

耶穌對於這位經師所有的了解遠遠超過一般所謂的同理心,「你離天主的國不遠了」這句話蘊含著一個邀請,邀請他保留這種和天主國親近的關係,促使他更進一步發現自己的確有機會得到所預許的天主之國。這段經文顯示初期基督徒對一切人保持開放的態度,誰如果聆聽並且接受耶穌對法律所做的詮釋,且按著去實行,便能受邀進入天國。

耶穌超越一切

雖然耶穌和這個經師的談話相當積極,而且彼此認同,但是並不能夠遮蓋之前耶穌和一切猶太人之間的衝突(谷十一27〜十二27)。整體而言,耶穌在這一切的談話中一直是超越一切的老師,一切的爭辯都證明耶穌的敵人們不能正確的尋得走進天國之路,他們還必須努力發現自己的錯謬,更認識耶穌,藉以接近真正的生命 之源。

【綜合反省】

整個以色列歷史啟示人們,一切都來自於天主愛的救援行動,因此人和天主來往的正確態度就是愛祂在萬有之上。對馬爾谷而言,這個愛的具體表現不在於口頭宣示信仰、或祭獻犧牲;愛天主的表現在於整個內心歸向天主,用理智贊同,同時按著個人的力量,將自己所經驗的天主的愛透過愛近人的行動實現於生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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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瑟的腳印

第二章 追求自由的長途旅行

第二節 以色列人的部落組織

聖經關於以色列人在埃及時的部落組織,隻字未提;可是,他們之間,顯然必有一些基本的組織型態,例如家族和支派。梅瑟和亞郎兩兄弟,只有在這樣的組織裡,才能發動他們的工作。

再者,以色列人,並非散居埃及各地,他們都集居在哥笙及其附近地區。他們都是最初移居埃及的雅各伯和他兒子們的後裔;他們也就是以色列各支派的子嗣。所有在埃及的以色列人,都分屬於這些支派。

雖然以色列人這個部落,隸屬埃及政府,因而每一個以色列人,都是埃及國有地奴隸,可是他們並非終年做著奴隸的苦役。只是他們隨時都可能被政府徵召,去做各種粗重的苦工,而不受分文工資。政府可能徵用全體男子,或只徵用數名,把他們送去做長期或短期的勞役;做的是粗重或較為輕省的工作;事前先有通知,或完全出於突然;這都繫於法郎隨意的決定,也端視他對以色列人,是否懷有善意或好感。當一位不很暴虐的法郎在位時,以色列人就有多些時間在自己家裡,可以種植自己的園地,牧放自己的羊群。如果男子都被拉去服苦役,那麼全家的生活只好勉強維持下去了。

然而,無論希伯來人有怎樣的社會結構,人人必然都各自屬於以色列十二支派之一。在有關大眾的事上,大家都要遵循自己族長的指示。為此,梅瑟和亞郎必須與這些領袖取得聯絡;他們也一定要與各家的家長商議,才能做出一個支派的決策。

梅瑟未能爭取自己同胞們的信任和擁護,第一步工作,顯然就是贏得部落之間這些首要人物的歡迎。如有他們的贊成,也就可以得到全體民眾的支持,以實行他拯救同胞的使命。所以,「梅瑟和亞郎遂去召集以色列所有的長老」,就在這第一次成敗攸關的重大集會裡,「亞郎講述了上主向梅瑟所說的一切話,也當著百姓行了那些奇蹟」(出四29-30)

在聖經這幾句簡要的字句後面,一定藏著兄弟二人久別重逢時所展開的那齣偉大的歷史劇。亞郎帶著自己的胞弟梅瑟,去見以色列每支派的族長們,向他們提出擺脫奴役的革命號召,以掀起抗暴的神聖運動。他們的悲慘處境,使他們實在忍無可忍:他們喪失了生活的自由,已經做了埃及人的奴隸。更不幸的是他們也失去了希望,被動地接受自己惡劣的生活,認為這都是自然的災禍,毫不遲疑地相信這都是上主的決定。

如今亞郎向他們大聲疾呼,告訴他們說,他此來向他們報告一個大好消息:他們為奴的日子快要結束。天主已經對梅瑟說過,祂沒有忘記自己的子民,也沒有廢止祂給以色列人的祖先所許下的諾言。祂知道他們的痛苦,看見了他們悲慘的處境,決意要使他們獲得自由。他們得救的時候已經來到。

(敬請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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