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編 聖方濟及其時代
第十二章 聖方濟與勞動
聖方濟不僅謙德深不可測,同時更願意完全服從天主的旨意,並謀求別人實在的福利。這一切使他能夠忠實地闡明基督教會對於勞動的觀念。
在這方面,他也依靠天生本性的幫助。他是商人之子,出身於中產階級的自治區,因此他生性就有建設生產的優點,但是,卻沒有商人和中產階級的最大缺點,即家庭的自私主義。他青年時既熱望出人頭地,而又慷慨好施,這樣的作風都顯示他對金錢抱有一種高尚的看法,把金錢視為應該流動的而不該滯留的勞動產物。金錢可被用來確立個人的人格,也能成為統治他人的工具。聖方濟在那時候就已開始實行最好的統治方式,即幫助別人,為別人謀福利,使別人高興。
他悔改後,勞動成為他實踐愛的方式。勞動首先是愛立法的天主,因為天主懲罰人的罪,命人勞動;其次,勞動也是愛救主耶穌基督,因為祂以身作則,為人樹立勞動的榜樣;第三,勞動也是愛人類,因為每個人都必須運用自己的理智和意志,在世上進行各種工作。最後,勞動也是愛一切受造物,因為只有藉著勞動它們才能變為有用的東西。
聖方濟自己勞動,也要求弟兄們勞動。開始的時候,他做泥水匠,甚或做小工,重修了聖達彌盎堂、聖伯多祿堂、以及天使之后堂。他悔改後,最初也如同任何一個悔改的人,喜歡退隱獨修;但是,為了要做那些卑微的工作,他竟把自己渴望獨修的愛好也犧牲了。
1208年2月24日,他在博峻古拉聽到福音,指示他去做精神性重建教會的使徒工作,他隨即轉變成為一個從事言語工作的勞動者。他在講道時,運用言詞小心審慎,比重修聖達彌盎堂搬運石塊更加注意。他講道時,言詞簡單而涵義豐富,敘事生動而感動人心,給予教訓切實而中肯,作出結論嚴謹而正確。所以,他的言語就是行動,不但能夠影響人,更使他人也開始行動。聖方濟講道時,勞動工作超過自己體力負荷。他向群眾講話,也給個人講話。他跣足遠行,徒步千里,到各城市去宣講天主的道理。他不辭辛勞地宣講,不但不怕痛苦,連嚴重的疾病、精神的挫折,或五傷的疼痛,都不能阻止他講道。他在宣講天主聖道的時候,總是耗盡自己全部的精力。
對聖方濟而言,勞動是一種需要,也是一種職務。他也如此勸勉弟兄們,所以他在會規中教導弟兄:「我願意我所有的弟兄都要勞動,謙遜地從事各種好的工作,以遠避靈魂的敵人 ── 即空閒無事 ── 減輕別人的負擔,維持自己正當的生活。凡能工作的弟兄必須工作,做他自己所會的手藝。甚麼工作也不會的,要學會工作;不過,必須忠誠而虔敬地工作,以免傷害了祈禱的精神;一切的世事都應有助於祈禱的精神。此外也應該注意,除了保養身體的必需品之外,不可接受任何其他的報酬;尤其不得接受金錢。要謙遜地這樣去做,如同天主的僕人以及修至聖神貧的人所應該做的。」他不能用更精簡的話來說明這麼豐滿的思想。在這條會規裡,包括了以下的思想:勞動的目的:不論它是本性的或超性的勞動,都要尊重個人所負有的使命;勞動的方法:外在活動的生活應該與靜觀默禱的生活互相結合,神貧也應與勞動互相結合。最後兩點,是聖方濟關於勞動最特殊的思想。聖本篤用「祈禱與勞動」(Ora et Labora)這句口號,固然開創了勞動與靜觀彼此混合的生活,可是他仍是在隱修院中度這種混合生活;聖方濟卻將這種混合生活帶出隱修院,引進世俗裡。物質的需要,以及社會的環境,使這種混合生活在世俗中能發生更大的良好作用 ── 當然,實際實行起來也更為困難。
對於神貧與勞動的關係,聖方濟的觀念更是新奇特殊。他自己和弟兄們全都放棄接受遺產的權利,不僅沒有私人財產,連團體也不能擁有任何產權。他們工作而不接受報酬;由於他們已經獻出了一切,因而必須謙遜地向人請求、甚至乞討生活的必需品;他們實實在在地把自己完全貢獻出來了。另一方面,他們這樣完全放棄自己的權利,連享用自己工作所得的權利也放棄,目的是避免因工作而產生財產所有權的一切後果:誘惑、焦急、憂苦,並使人得享到更大的快樂,比工作本身所能給人的快樂還要大。除了讚美和感謝的祈禱以外,在神貧中勞動工作,是方濟會士另一個喜樂的泉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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