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第十主日

主曆2018年6月10日

 


課程公告

《斐理伯書》/林思川神父導讀

時間:6/12(週二晚上 7:3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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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年期第十主日

林思川神父執筆

耶穌的真親屬

【福音:谷三20-35】

那時候,20耶穌到了家,群眾又聚集了來,以致他們連飯都不能吃。21他的人聽說了,便出來要抓住他,因為他們說:「他瘋了!」

22從耶路撒冷下來的經師們說:「他附有貝耳則步。」又說:「他賴魔王驅魔。」23耶穌遂把他們叫來,用比喻向他們說:「撒殫怎能驅逐撒殫呢? 24一國若自相紛爭,那國就不能存立;25一家若自相紛爭,那家也將不能存立。26撒殫若起來自相攻擊紛爭,也就不能存立,必要滅亡。 27決沒有人能進入壯士的家,搶劫他的家具的,除非先把那壯士捆起來,然後搶劫他的家。28我實在告訴你們:世人的一切罪惡,連所說的任何褻瀆的話,都可得赦免; 29但誰若褻瀆了聖神,永遠不得赦免,而是永久罪惡的犯人。」30耶穌說這話,是因為他們說「他附有邪魔。」 31耶穌的母親和他的兄弟們來了,站在外邊,派人到他跟前去叫他。32那時,群眾正圍著他坐著,有人給他說:「看,你的母親和你的兄弟在外邊找你。」 33耶穌回答他們說:「誰是我的母親和我的兄弟?」34遂環視他周圍坐著的人說:「看,我的母親和我的兄弟! 35因為誰奉行天主的旨意,他就是我的兄弟、姊妹和母親。」

【經文分析】

這個主日的福音選自谷三20-35。整段敘述一開始的兩節經文是一個過渡,引出下面兩段經文。其中第一段(22-30)是耶路撒冷的經師們惡意誣陷耶穌的故事,內容也使人明白如何分別真神。第二段(31-35)則是將分辨真神的區別應用在耶穌的親屬身上,說明誰才是「耶穌的真親屬」。

家人誤解耶穌(20-21)

故事發生在一個屋子內,而「屋子」顯示出一種家庭的庇護。福音敘述人群在屋內聚集在耶穌身旁,由於耶穌的臨在與光芒而顯得過於窄小擁擠。經由耶穌的話語和行動,一個新的「屋子」產生了,特徵是透過祂被派遣到人群中,並為他們提供屋子。整個故事的戲劇性正是從「屋子」到「屋子」的發展,這兩個屋子由於耶穌和祂的親屬的出現而形成的鮮明對比。耶穌的親屬不認識祂的先知性神恩,而誤認為祂「發瘋了」,並因此而企圖將祂從「迷途」中拉回,必要時使用「暴力」也在所不惜。

經師的惡意指控(22)

福音提到經師們是由耶路撒冷下來,已經預警了耶穌將面臨危險。他們對耶穌的批判明顯地是基於聽到有關耶穌驅魔的事件(谷一21-28;32-34;三7-12;此外,值得注意的是:路十一14-23與瑪十二22-32的平行文中,都先簡短敘述了一個耶穌治癒附魔者的故事),導致他們惡意指控耶穌與魔鬼結盟。這個指控分成兩個部分:先說耶穌「附有貝耳則步」,再強調祂「賴魔王驅魔」。第一個指控,在形式上和之前耶穌家人說「他瘋了」相同(21);第二個則是惡意解釋耶穌驅魔的能力來源。

耶穌的反問(23)

23-29節是耶穌的回答,在耶穌的回答中,兩個誤陷被綜合在一起,並以分裂的主題加以對應。耶穌一開口就先針對他們的指控反問他們一個問題:「撒殫怎能驅逐撒殫呢?」(23)接著便是繼續反駁這個主題的言論,在這個言論中,撒殫成為反對自己者。但是撒殫其實是反對天主者,反對祂的王權與國度。

兩個比喻(24-26)

耶穌以三個比喻反駁經師們的指控,先是兩個消極性的圖像說明,他們的指控根本不能成立。耶穌採用的圖像淺顯易懂:自我分裂的王國或家庭,都必將毀滅自己(24-25);將這些圖像應用在撒殫身上的結果也是必然的:如果同樣的情況發生在撒殫身上,邪惡的撒殫也必自我毀滅(26)。

搶劫壯士的比喻(27)

在消極的圖像之後,耶穌的第三個比喻則是積極地詮釋說明祂的驅魔行動。這個比喻圖像非常生動:破門而入的強盜必須強於主人才能成功,企圖到強壯之人的家搶劫,必須是更強者才行。比喻的意涵更是淺顯易懂:不論邪惡者的力量是多麼的強大,耶穌的能力都遠超過牠。

不得赦免的罪(28-29)

28-29節是一個兩段式的語錄,談論不能獲得寬恕的罪,並且以「阿們」(我實在告訴你們)的強調語氣開始。罪惡得到寬恕原是普遍原則,但耶穌在此說出這個原則的唯一例外情形:「誰若褻瀆了聖神,永遠不得赦免,而是永久罪惡的犯人。」

這個句子就其本身而言意義並不清楚,必須放在它出現的脈絡中來了解。在本段經文的脈絡中,尤其是這段故事的開始(22)和結尾(30)各出現一次,強調經師們反對耶穌,面對天主聖神的大能行動故意遮蔽自己的眼睛,並將耶穌的行動了解成褻瀆天主聖神。

執意不接受救恩不得赦免(30)

因此,福音作者最後(30)補充說明為什麼耶穌說出這樣的話:由於經師們自己固執地拒絕接受天主,當然天主不強迫他們接受赦免。這正是聖奧斯定所說的:「固執的封閉自己的心直到死亡」。

耶穌的真親屬(31-35)

從21節起經文所談論的主題就是耶穌的親屬,他們企圖將祂強拉回家。目前這段經文雖然並沒有直接提及21節的經文,但卻明顯地是與之呼應的內容。此處更直接地指出那些親屬就是耶穌的「母親和兄弟」,他們站在房子的門前,並請人把祂叫出去。

福音再次敘述描述,耶穌在房內,被許多向祂蜂擁而來的人環繞著。這種敘述產生一個動人的畫面:房內的人和房外的人,以及某種介於二者之間的媒介。這個情況引出耶穌關鍵的談話:「誰是我的母親和我的兄弟?」(33)這個問話非常清楚地是指向關鍵問題:誰才是「耶穌的真親屬」?耶穌自己以兩種方式呈現這問題的答案:首先在34節具體地指出,那些環繞在耶穌身旁、聆聽祂的人群;其次在35節則是一般原則性的說明:那些「奉行天主的旨意的人。」當然在經文中,這兩種群體其實是同一的。

同時,馬爾谷透過這樣的敘述,強調一個重要的事實,天主的旨意必須從聆聽耶穌才能得知。因此,真正耶穌的親屬是產生於跟隨耶穌的團體,是聆聽耶穌並進而在生活中實行耶穌教導的人。

【綜合反省】

這個主日的福音包含兩個重點,首先是得到救恩的關鍵不在於出身或地位,人間的親屬關係並沒有絕對的重要性,真正重要的是「聽」、「從」耶穌的教導。

其次,天主的救恩開放給一切人,所有願意認罪悔改的人,必得天父的寬恕;唯有固執傲慢拒絕救恩的人,無法進入天主的國。天主的救援是白白賞賜的恩寵,其最大的特徵是自由,絕不強迫人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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