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活期第二主日
主曆2019年4月28日
課程公告
※新課程《得撒洛尼前書》暫定5/14開始。敬請留意最新課程公告。
時間:暫定5/14(週二晚上 7:30~9:00)
地點:台北市內湖路一段120巷18號6樓(近捷運文湖線西湖站,2號出口步行約七分鐘。)
費用:自由奉獻
備註:因場地保全管制因素,請欲參加之「新學員」先來信(
※《救恩故事》慕道班/林思川神父導讀
時間:5/10(註:原公布之4/26上課取消)(每月雙週五晚上 7:30~9:00)
地點:台北市內湖路一段120巷18號6樓(近捷運文湖線西湖站,2號出口步行約七分鐘。)
費用:自由奉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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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活期第二主日
林思川神父執筆
我主!我天主!
【福音:若二十19-31】
19正是那一週的第一天晚上,門徒所在的地方,因為怕猶太人,門戶都關著,耶穌來了,站在中間對他們說:「願你們平安!」20說了這話,便把手和肋膀指給他們看。門徒見了主,便喜歡起來。21耶穌又對他們說:「願你們平安!就如父派遣了我,我也同樣派遣你們。」22說了這話,就向他們噓了一口氣,說:「你們領受聖神罷!23你們赦免誰的罪,就給誰赦免;你們存留誰的,就給誰存留。」
24十二人中的一個,號稱狄狄摩的多默,當耶穌來時,卻沒有和他們在一起。25別的門徒向他說:「我們看見了主。」但他對他們說:「我除非看見他手上的釘孔,用我的指頭,探入釘孔;用我的手,探入他的肋膀,我決不信。」26八天以後,耶穌的門徒又在屋裏,多默也和他們在一起。門戶關著,耶穌來了,站在中間說:「願你們平安!」27然後對多默說:「把你的指頭伸到這裏來,看看我的手罷!並伸過你的手來,探入我的肋膀,不要作無信的人,但要作個有信德的人。」
28多默回答說:「我主!我天主!」29耶穌對他說:「因為你看見了我,才相信嗎?那些沒有看見而相信的,才是有福的!」
30耶穌在門徒前還行了許多其他的神蹟,沒有記在這部書上。31這些所記錄的,是為叫你們信耶穌是默西亞,天主子;並使你們信的人,賴他的名獲得生命。
【經文分析】
若望福音二十章一共報導了三個耶穌復活後顯現的故事。第一次是復活的主顯現給瑪利亞一個人(若二十1-18 ),為復活主日的福音內容。這個主日是復活期第二主日,福音選自若二十19-31,內容可分為三段:耶穌第二次顯現、耶穌第三次顯現和若望福音的結束語。
復活主全新的存在方式
若二十19-23 敘述耶穌復活後第二次顯現的情景。時間是復活當日晚上,地點在一間門戶緊閉的房屋內。門戶緊閉顯示門徒們的恐懼害怕,另一方面則顯示主復活後的存在方式是全新的、不受任何時空限制的存在。
復活的基督就是歷史中的耶穌
復活的主首先祝福門徒們「平安」,這個平安的祝福不再只是猶太人慣用的問候語而已,更具有去除一切恐懼與害怕的救援功效。復活的基督向門徒們顯露手和肋膀的傷痕,表示祂正是那位曾經和他們一起生活過的師傅;復活的基督和歷史中的耶穌是同一位。門徒們因看見主而歡喜,先前的懼怕也隨之消失,耶穌在晚餐廳的許諾:「我必不留下你們為孤兒,我要回到你們這裡來。」(若十四18)在此已然兌現。
派遣使命
復活的主藉著顯現,給予門徒們一個使命,這個使命讓門徒們分享祂得自於父的派遣。耶穌不僅派遣他們去繼續執行自己的使命,也給予他們完成使命的能力。藉著噓氣,他們領受了聖神的恩賜,在聖神的帶領下,他們要去使一切人得到罪赦而與天主和好。
復活的主身上的傷痕,治癒了門徒們的懷疑與不安。門徒們得到與耶穌受自父一樣的派遣,並充滿聖神的德能,使他們的宣講和耶穌的教導有相同的重要性。透過罪惡的赦免,他們完成耶穌的使命,使人出死入生與天父和好。
眼見為憑?
若二十24-29描述耶穌的第三次顯現,基本上是前一段顯現故事的延伸。多默的情況代表了日後所有的基督徒的處境。歷史上無數的人、包含我們現今生活的人,大多和多默一樣,強調「眼見為憑」;但信仰出於報道,信仰的基礎是來自於宗徒們的見證。
多默的信仰宣示
多默不相信宗徒們的話,而強調必須親眼看見、親手觸摸耶穌的傷痕才相信;在他的要求中,我們經驗到耶穌真的曾經被釘在十字架上。耶穌在八天後再次顯現時,允許多默進行他所要求的驗證,然而,聖經經文並沒有明說,多默是否真的接受了耶穌的邀請,用手探觸祂的傷痕。吾人在經文中看到的是,多默決定性的宣誓了信仰「我主,我天主!」這個信仰宣示含有多重意義:
- 多默的信仰表白也正是福音作者的寫作目的,他要引領一切讀者到達這個目的:和多默一起明認耶穌基督為主。
- 多默的信仰宣誓是一種決定性的信仰。宗徒們在耶穌還在世上生活時無法達到如此圓滿的地步。斐理伯在晚餐廳中的祈求:「主!把父顯示給我們,我們就心滿意足了!」(若十四8)便顯示出宗徒們尚未真正認識耶穌。
- 這個信仰宣誓也和福音的序言前後呼應。整本福音是由一首讚美天主聖言的詩歌開始,聖言從起初就和天主在一起,如今在多默的宣信中,我們發現聖言就是耶穌基督,祂也就是真天主。
- 多默以第一人稱單數的形式表達信仰:「我主,我天主!」這樣的表達顯示出在信仰的終極處,畢竟是一項個人性的抉擇。信仰必須自己負責,既不能越俎代庖,也不能委託他人。這情形當然也許諾了每個人都可以和天主建立親密的關係,神秘的信仰經驗並非某些人的特權,而是每個認真尋找天主的人都可達到的境界。
「信仰」與「看見」
面對多默的宣信,耶穌的回應一方面責斥了這種對於「證據」的要求,但更重要的是給那些向天主聖言開放的人許諾真福。後世之人不必為了沒見過歷史中的耶穌而沮喪,因為透過他人的宣講和信仰見證,人人都可以達於天主,而「天人合一」就是生命的終極目標,是最大的幸福。
福音的結語
若二十30-31 是福音書的結語(第二十一章是所謂的若望團體編輯補充加入的故事)。作者說明只能記下耶穌生命中極少的事例,但這一切應該足以使人相信耶穌是默西亞、天主子,也可以使人發現基督徒的本質,就是得到與耶穌共融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