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第二十五主日
主曆2020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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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電子報出刊日適逢9月17日方濟會會祖「聖方濟印五傷」的慶日,思高讀經推廣中心特別為大家嚴選了「超人軼事」一書,開始在每週的電子報進行連載。
「超人軼事」是一本紀述超凡入聖的聖人-聖方濟-的軼事選集,由思高聖經學會出版社出版,張俊哲神父翻譯(譯自英文譯本The little Flower of Saint Francis of Assisi)。林神父特別寫了導讀,幫助大家了解本書寫作的時空背景。
敬邀大家每週跟隨著連載,更加認識聖方濟。
課程公告
※ 《天主教要理》/林思川神父導讀
時間:週日上午 10:30~11:30
地點:楊梅法蒂瑪天主堂
地址:楊梅鎮大模路22號
費用:自由奉獻
備註:欲參加者請來信(
※ 《瑪竇福音》/林思川神父導讀
時間:週三晚上 7:45~9:00
地點:楊梅法蒂瑪天主堂
地址:楊梅鎮大模路22號
費用:自由奉獻
備註:欲參加者請來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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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年期第二十五主日
林思川神父執筆
天主的仁慈
【福音:瑪二十1-16】
那時候,耶穌給門徒講了這個比喻,說: 1「天國好像一個家主,清晨出去為自己的葡萄園僱工人。 2他與工人議定一天一個『德納』,就派他們到葡萄園裡去了。 3約在第三時辰,又出去,看見另有些人在街市上閒立著, 4就對他們說:你們也到我的葡萄園裡去罷!凡照公義該給的,我必給你們。 5他們就去了。約在第六和第九時辰,他又出去,也照樣作了。 6約在第十一時辰,他又出去,看見還有些人站在那裡,就對他們說:為什麼你們站在這裡整天閒著? 7他們對他說:因為沒有人僱我們。他給他們說:你們也到我的葡萄園裡去罷! 8到了晚上,葡萄園的主人對他的管事人說:你叫工人來,分給他們工資,由最後的開始,直到最先的。 9那些約在第十一時辰來的人,每人領了一個『德納』。 10那些最先僱的前來,心想自己必會多領;但他們也只領了一個『德納』。 11他們一領了,就抱怨家主, 12說:這些最後僱的人,不過工作了一個時辰,而你竟把他們與我們這整天受苦受熱的同等看待。 13他答覆其中的一個說:朋友!我並沒有虧負你,你不是和我議定了一個『德納』嗎? 14拿你的走罷!我願意給這最後來的和給你的一樣。 15難道不許我拿我所有的財物,行我所願意的嗎?或是因為我好,你就眼紅嗎? 16這樣,最後的,將成為最先的,最先的,將會成為最後的。」
【經文脈絡】
在敘述完耶穌的「團體生活」言論(瑪十八)之後,瑪竇福音由第十九章開始了一個新的段落:耶穌「離開加里肋亞,來到……猶太境內」(瑪十九1),並走向耶路撒冷(瑪二一1)。加里肋亞是耶穌最初宣講福音的鄉村地域,而耶路撒冷則是祂即將與對手發生嚴重衝突的城市,祂目前所處的位置正是介於二者之間。
這個主日的福音就是耶穌在這段路途中所講的一個「僱工的比喻」(瑪二十1-16)。比喻的重點在於表達天主的無限仁慈,遠遠超過人們的期待。這個比喻中的天主圖像和路加福音「浪子回頭」比喻中的父親十分相似,因此把這個比喻稱為「仁慈的家主」,可能更為貼切。
比喻的內容原是當時的人們相當熟悉的生活背景:一位家主,在葡萄收成之時,招募工人到他的葡萄園中工作,並在工作結束之時,付給每人工資。按照比喻所敘述的內容,這個比喻可以分為「招募工人」和「分發工資」兩部分。
招募工人(瑪二十1-7)
一位葡萄園的主人,在葡萄收成時期的某一天清晨,前往人潮聚集的市場為自己的葡萄園尋找工人,他和僱用的工人們商議好,按照當時的行情給予每人一個「德納」做為一天的工資(2)。後來,他又在不同的時辰中,繼續招募工人,並對較晚僱用的工人許諾,要「照公義」給予工資(4)。甚至在日落前一小時,他仍然雇用了一些工人。這些最後才被僱用的人,並不一定是懶惰或不願工作的人,因為在耶穌的時代,「失業問題」就已存在。
分發工資(瑪二十8-15)
令人驚訝的、看來超乎常理的事情,在經文的第二部分才出現。在日落之後分發工資時,這位家主「竟然」不論他們工作時間的長短,給予每一位雇工相同的工資。那些最後、最晚才被僱用的工人,雖然只工作了一小時,卻和其他較早被僱用,甚至和那些在陽光酷熱之下辛勞工作一整日的工人,都一樣地得到了一個德納。
最後被僱用的工人,先領到工資,並非當時的習慣,而是一種「敘述上」的要求。只有如此,那些早先被僱用的工人,才會特別經驗到家主的慷慨寬大。然而事實上,他們竟然為沒有多得到一些報酬而埋怨家主(9-12)。就人性而言,他們的反應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不過,家主則非常友善地教導其中一位雇工說:「朋友!你們並沒有被虧待(13)!因為,你們已得到原本議定的報酬。但是,我有自由用自己的財富,慷慨地對後來的工人,付給他們和你們一樣的工資。」
天國的曙光
比喻的重點明顯地在第二部分:這位家主願意由自己的財富給予最後、最晚才被僱用的工人,和整日勞苦工作的工人一樣的工資。這當然是一個不尋常的事件!這位家主的態度,和浪子回頭的比喻中的那位父親一樣,違反一般人的想像(路十五20-24)。這個比喻說出天主處事待人的方式,並且要求聽眾瞭解同時予以贊同。
這個故事以一個問題做為結束:「難道不許我拿我所有的財物,行我所願意的嗎?或是因為我好,你就眼紅嗎?」這個問題使人把眼光注意到耶穌身上。耶穌在這裡所講的故事,十分配合祂的實際工作及表現。祂藉著自己的行動和所宣講的福音,把天主令人無法了解的、遠超過人們期待的恩寵帶到人面前。因此對聽眾而言,這個比喻本身就是「福音」,他們可以由此而看見,天主的恩寵的國度業已露出曙光。
耶穌大概在具體的生活中發現,在祂的人民中有某些團體,對待他人冷酷無情或特別不合情理(「因為我好,你就眼紅嗎?」)耶穌也願意和這些人接觸,更願意藉著自己所宣講的天國喜訊,而贏得他們。瑪竇為了使這個比喻更引人注意,並顯出其爭議性,而在結尾時加上了「這樣,最後的,將成為最先的,最先的,將會成為最後的。」(16)
【綜合反省:比喻教導吾人認識天主】
這個比喻所談論的並非什麼是正確合理的工資,或者什麼是合乎人性規則的勞資關係;雖然這些圖像語言,可能會促使生活在今日的人們如此思考。這個比喻唯一的目的是講論天主,要引導人認識天主的慷慨和仁慈,並且鼓勵一切經驗到天主的無限寬仁的人,也照樣對待他人。=
《超人軼事》
導言
林思川神父
眾所周知,「思高讀經推廣中心」的首要心願是致力推廣天主教基督徒讀聖經、學聖經、活聖經。但是,我們也致力於其他和基督徒生活相關的服務,因此也在電子報連載推介一些值得認識的作品。在結束《剛恆毅樞機回憶錄》的連載服務後,我們願意為大家連載一部古老作品:張俊哲神父翻譯的《超人軼事》。
介紹聖方濟的傳記作品很早就已經出現,最早的可回溯到聖人去世後的十八個月開始到十五年。這些作品的核心內容是方濟的生平。其他與聖人一起生活過的弟兄或姊妹,大多只是順便提及。我們在此要連載的《超人軼事》則是寫於方濟去世大約一個世紀以後的作品,而且是由許多不同的作品集合而成,其中當然還是以方濟生平為主要內容,但也談到許多其他弟兄的故事,因此這部作品最主要的部份原被稱為「聖方濟與其兄弟們的行實」。
由於寫作時期距離方濟生活年代已經久遠,方濟與其首批弟兄不論是否被教會公開宣列聖品,在人們的心中都尊崇他們為聖人,因而在傳講他們的故事時難免增加許多渲染的情節,這更是中世紀人們撰寫聖人傳記的普遍現象。因此,我們建議大家在閱讀《超人軼事》時,必須把這個背景放在心上,不要在意偶而浮誇渲染的文學表現手法,而更要努力省思這些故事願意傳達的歷史核心事實,並從中取得神修的智慧與益處。
我們誠摯地希望這一系列的故事,能夠在讀者心中點燃熱愛天主的神火,進而願意走上成聖的道路。因為「天主的旨意就是要我們成聖」(參閱:得前四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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