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第三十一主日
主曆2021年10月31日
課程公告
※ 《馬爾谷福音》/林思川神父導讀
時間:週二晚上 7:15~8:45(學員敬請留意群組上課通知)
地點:南港耶穌聖心堂(成德堂)六樓教室
地址:忠孝東路六段114號(近捷運捷運板南線後山埤站3號出口,步行約5分鐘)
費用:自由奉獻
備註:本次恢復上課未開放新學員參加。更多課程資訊請來信(
※ 《天主教要理》/林思川神父導讀
時間:週日上午 10:10~11:10
地點:楊梅法蒂瑪天主堂
地址:楊梅鎮大模路22號
費用:自由奉獻
※ 《瑪竇福音》/林思川神父導讀
時間:週三晚上 7:45~9:00
地點:楊梅法蒂瑪天主堂
地址:楊梅鎮大模路22號
費用:自由奉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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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年期第三十一主日
林思川神父執筆
愛的誡命
【福音:谷十二28-34】
那時候,28有一個經師聽見了他們辯論,覺得耶穌對他們回答的好,便上前來,問他說:「一切誡命中,那一條是第一條呢?」29耶穌回答說:「第一條是:『以色列!你要聽!上主我們的天主是唯一的天主。30你應當全心、全靈、全意、全力愛上主,你的天主。』31第二條是:『你應當愛近人如你自己。』再沒有別的誡命比這兩條更大的了。」32那經師對耶穌說:「不錯,師傅說得實在對:他是唯一的,除他以外,再沒有別的:33應以全心、全意、全力愛他,並愛近人如自己,遠超過一切全燔祭和犧牲。」34耶穌見他回答得明智,便對他說:「你離天主的國不遠了。」從此,沒有人敢再問他。
【經文脈絡】
馬爾谷福音從第十一章開始敘述耶穌生命的最後一週:在耶路撒冷的事蹟。最主要的內容當然是耶穌的最後晚餐、苦難、死亡和復活。在此之前,馬爾谷先報導了耶穌和猶太人之間一連串的衝突與辯論(谷十一27〜十二34),這段敘述以耶穌和一位經師之間談話作為結束(谷十二28-34)。這位經師和耶穌前面的對手不同,並不是和耶穌為敵,而是因為聽見耶穌和撒杜塞人談話,對耶穌的話感到贊同,因而前來向耶穌請教問題,他們之間的談話就是這個主日的福音內容。
第一條誡命?
在這段經文之前,馬爾谷敘述耶穌和撒杜塞人間談論關於復活的問題(谷十二18-27),當時的群眾中有一位經師聽見他們的談話,覺得耶穌回答的好,便上前來問耶穌:「一切誡命中,那一條是第一條呢?」(28)經文本身並未顯出這位經師有任何不良企圖(比較:瑪二二15-40),他大概是認為找到機會,可以請教一個思索很久卻不得其解的問題。這個問題問到哪一條誡命是「第一條誡命」,問題本身預設了誡命當中有不同重要性和不同的層級。
「愛天主」的法律
耶穌回答說:「以色列!你要聽!上主我們的天主是唯一的天主。你應當全心、全靈、全意、全力愛上主你們的天主。」這是非常傳統的猶太思想(申六4-5),在歷史中逐漸成為以色列民族基本的信仰宣示,每一個以色列男人早晚都必須誦唸一遍。以色列子民透過這個宣告,強調天主的唯一性,並且在外邦世界中保護他們 的猶太信仰特質。
然而耶穌的回答並非只是重複宣告祖傳信仰而已,乃是按著這根本訊息要求人們完全獻身給天主 — 這個天主把自己顯示給以色列,並且派遣耶穌帶給人們末世性的救援。因此,愛天主的法律並非眾多法律當中的一條,而是最關鍵性的一條,其他的一切法律都在這條法律中找到基礎。
「愛人」的法律
雖然這位經師所提出的問題只是關於第一條法律,耶穌卻引用肋十九18加上第二條:「你應當愛近人如你自己。」(31)馬爾谷和瑪竇的平行文(瑪二二39)同樣地指出,這個所謂的第二條誡命其實和第一條佔有同樣的地位。耶穌說:「再沒有別的誡命比這兩條更大的了」(33),顯示第一條並不是完全的在第二條之上,而是第二條被整合於第一條之中,二者密不可分:誰如果願意愛天主,便不可忽略愛近人,反之亦然(參閱:若壹四20)。
雙重的愛的誡命
那位經師完全贊同耶穌的話,並且以自己的方式重複了耶穌的回答。他也特別的強調,承認唯一的天主也同時排除了一切外邦的神:「祂是唯一的,除祂以外,再沒有別的。」(32;參閱:格前八4-6)這個經師也認同耶穌雙重愛的誡命的教導,認為愛天主和愛近人應該是一致的,二者之間的重要性沒有區別。
「愛」勝過祭獻
更值得注意的是,這位經師把「愛的誡命」和「一切全燔祭與犧牲」對立起來加以比較。他透過提高愛天主和愛人之間的連結,而使聖殿的祭祀相對化,這樣的批判 可以在先知的言論當中找到榜樣。例如:歐瑟亞先知曾批判祭祀說:「我喜歡仁愛勝過祭獻,喜歡人認識天主,勝過全燔祭」(歐六6)。
這種把聖殿祭祀置於愛的誡命之下的訴求,使我們看出這段經文其實反映了初期基督徒團體的生活傳統。初期基督徒已經清楚地意識到,對於天主真正敬禮的標準,應該有一個新的定義。並非只要依照法律規定呈上祭獻,人便可以維持和天主之間的關係,得到預許的恩寵的保障;而是必須在愛天主和愛人的具體的行動中,人才真正的實現了天主的旨意。
天國的邀請
耶穌對於這位經師所有的了解遠遠超過一般所謂的同理心,「你離天主的國不遠了」這句話蘊含著一個邀請,邀請他保留這種和天主國親近的關係,促使他更進一步發現自己的確有機會得到所預許的天主之國。這段經文顯示初期基督徒對一切人保持開放的態度,誰如果聆聽並且接受耶穌對法律所做的詮釋,且按著去實行,便能受邀進入天國。
耶穌超越一切
雖然耶穌和這個經師的談話相當積極,而且彼此認同,但是並不能夠遮蓋之前耶穌和一切猶太人之間的衝突(谷十一27〜十二27)。整體而言,耶穌在這一切的談話中一直是超越一切的老師,一切的爭辯都證明耶穌的敵人們不能正確的尋得走進天國之路,他們還必須努力發現自己的錯謬,更認識耶穌,藉以接近真正的生命 之源。
【綜合反省】
整個以色列歷史啟示人們,一切都來自於天主愛的救援行動,因此人和天主來往的正確態度就是愛祂在萬有之上。對馬爾谷而言,這個愛的具體表現不在於口頭宣示信仰、或祭獻犧牲;愛天主的表現在於整個內心歸向天主,用理智贊同,同時按著個人的力量,將自己所經驗的天主的愛透過愛近人的行動實現於生活中。
《超人軼事》
第二集 聖方濟各印五傷
第三章 渴望承擔救主苦 手足肋膀印五傷
在上面說過,天主所以引領聖方濟各到了辣偉爾納山上,是計劃將耶穌的五傷印在他身上,用以感化罪人的硬心,使之痛改前愆而得救恩。現在,天主的計劃就要開始實現。
九月中旬,光榮聖十字架瞻禮前數日的一個深夜,良修士照例前往聖方濟各的居處,要和他一起誦念夜課經。
良修士行至聖人屋外的獨木橋頭,照例朗誦:「望主啓我唇」經句,等聖人答應後再過橋到他屋裡去;但是,這次卻始終沒有得到答應。本來,良修士早有聖人的吩咐,若未得到答應,便該退回。可是這次,良修士卻興起了一種不可遏阻的聖情,竞破例渡橋,躡足躡手地走進聖人的茅屋。意外得很,聖人並不在屋內。於是他想,聖人一定是往樹林中祈禱去了,同時他也就轉身走出,借著月光,緩歩踏入樹林,極目張望,尋找聖人。結果,他聽到了聖人的聲音,遂朝著聲音來處行近了幾步,看見聖人正高舉著雙手,仰面朝天,跪地祈禱;那時,他聽見聖人極熱情地說道:「至甘飴的天主,您是誰?我又是誰?我是至卑賤的蛆蟲,是您的無用奴僕!」只把這兩句話返來復去地說著,此外,別無他言。
良修士正在聽得出神之際,忽然看見一團非常燦爛悅目的火光,自天下降,停在極接近聖方濟各的上空;從那團火光中傳出一道宏亮的聲音,同聖人說了許多話,但良修士卻完全聽不懂所說的話有什麽意思。於是,他心想,他實在當不起距離出現著那麼偉大的奇事的聖地太近,同時,又生怕自己擾亂了聖人的祈禱,使聖人不悅,遂立即抽身退到較遠的地方,在那裡駐足瞻望,等待事情的結局。他看見聖人一連三次向那團神光舉手,又見那團神光在許久之後,始煌煌然回升天上的奇景。
良修士偷偷地見聞了這次顯現的神跡之後,滿心歡喜地就轉身要回到自己的屋裡去。他雖然很小心地放輕腳步走,但因為他腳下的樹葉子沙沙作聲,竟被聖方濟各聽見了。於是聖方濟各命他站著勿動等著他。據良修士後來向人說,當他聽命站定等候聖人的那一時刻,心裡非常焦急懼怕,甚至寧願大地裂口吞下他去,也不願等待聖人。原來他很敬愛聖人,極熱情小心地服侍聖人,甘願一生作聖人的伴侶,怎也不敢作出些微使聖人不悅之處。但是這次,他明知違犯了聖人的嚴命,開罪了聖人,難免不被聖人取消他作伴侶的福份,所以極其恐懼和悔恨。
其實,當聖方濟各行近時,事情並未像他所想的那麼嚴重。聖人先問道:「你是誰?」他膽顫心驚地答應說:「吾父、我是你的良兄弟。」於是聖人說道:「小羔羊、良兄弟,你為什麼要來到這裡呢?我不是禁止你來察看我麼?現在我以聽命聖願命你,將你所見所聞的一切,據實向我說明!」良修士據實答應說:「吾父,我聽見您多次重覆地說:『至甘飴的天主,您是誰?我又是誰?我是至卑賤的蛆蟲,是您無用的奴僕!』說著,便跪倒在聖人足前,明認自己違犯了聽命的罪過,同時也熱淚滂沱地懇求聖人賜以寛赦。以後,他又赤子般的懇切要求聖人,將他所聽到的話和那些聽而不明其意的言語,都給他加以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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