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第二十五主日
主曆2023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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瑪竇年專題
瑪竇福音第二十二章音檔(請點選聆聽)
課程公告
※ 【聖經講座】《瑪竇福音》/ 林思川神父導讀
時間:週二晚上 7:15 ~ 8:30 六樓教室上課;
晚上 6:40 ~ 7:10 一樓聖堂晚禱日課;(學員敬請留意群組上課通知)
地點:南港耶穌聖心堂(成德堂)六樓教室
地址:忠孝東路六段114號(近捷運捷運板南線後山埤站3號出口,步行約5分鐘。)
費用:自由奉獻
備註:歡迎新舊學員參加,無需報名,因門禁管制請準時入場。詳細資訊請來電02-23112042或來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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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年期第二十五主日
林思川神父執筆
天主的仁慈
【福音:瑪二十1-16】
那時候,耶穌給門徒講了這個比喻,說: 1「天國好像一個家主,清晨出去為自己的葡萄園僱工人。 2他與工人議定一天一個『德納』,就派他們到葡萄園裡去了。 3約在第三時辰,又出去,看見另有些人在街市上閒立著, 4就對他們說:你們也到我的葡萄園裡去罷!凡照公義該給的,我必給你們。 5他們就去了。約在第六和第九時辰,他又出去,也照樣作了。 6約在第十一時辰,他又出去,看見還有些人站在那裡,就對他們說:為什麼你們站在這裡整天閒著? 7他們對他說:因為沒有人僱我們。他給他們說:你們也到我的葡萄園裡去罷! 8到了晚上,葡萄園的主人對他的管事人說:你叫工人來,分給他們工資,由最後的開始,直到最先的。 9那些約在第十一時辰來的人,每人領了一個『德納』。 10那些最先僱的前來,心想自己必會多領;但他們也只領了一個『德納』。 11他們一領了,就抱怨家主, 12說:這些最後僱的人,不過工作了一個時辰,而你竟把他們與我們這整天受苦受熱的同等看待。 13他答覆其中的一個說:朋友!我並沒有虧負你,你不是和我議定了一個『德納』嗎? 14拿你的走罷!我願意給這最後來的和給你的一樣。 15難道不許我拿我所有的財物,行我所願意的嗎?或是因為我好,你就眼紅嗎? 16這樣,最後的,將成為最先的,最先的,將會成為最後的。」
【經文脈絡】
在敘述完耶穌的「團體生活」言論(瑪十八)之後,瑪竇福音由第十九章開始了一個新的段落:耶穌「離開加里肋亞,來到……猶太境內」(瑪十九1),並走向耶路撒冷(瑪二一1)。加里肋亞是耶穌最初宣講福音的鄉村地域,而耶路撒冷則是祂即將與對手發生嚴重衝突的城市,祂目前所處的位置正是介於二者之間。
這個主日的福音就是耶穌在這段路途中所講的一個「僱工的比喻」(瑪二十1-16)。比喻的重點在於表達天主的無限仁慈,遠遠超過人們的期待。這個比喻中的天主圖像和路加福音「浪子回頭」比喻中的父親十分相似,因此把這個比喻稱為「仁慈的家主」,可能更為貼切。
比喻的內容原是當時的人們相當熟悉的生活背景:一位家主,在葡萄收成之時,招募工人到他的葡萄園中工作,並在工作結束之時,付給每人工資。按照比喻所敘述的內容,這個比喻可以分為「招募工人」和「分發工資」兩部分。
招募工人(瑪二十1-7)
一位葡萄園的主人,在葡萄收成時期的某一天清晨,前往人潮聚集的市場為自己的葡萄園尋找工人,他和僱用的工人們商議好,按照當時的行情給予每人一個「德納」做為一天的工資(2)。後來,他又在不同的時辰中,繼續招募工人,並對較晚僱用的工人許諾,要「照公義」給予工資(4)。甚至在日落前一小時,他仍然雇用了一些工人。這些最後才被僱用的人,並不一定是懶惰或不願工作的人,因為在耶穌的時代,「失業問題」就已存在。
分發工資(瑪二十8-15)
令人驚訝的、看來超乎常理的事情,在經文的第二部分才出現。在日落之後分發工資時,這位家主「竟然」不論他們工作時間的長短,給予每一位雇工相同的工資。那些最後、最晚才被僱用的工人,雖然只工作了一小時,卻和其他較早被僱用,甚至和那些在陽光酷熱之下辛勞工作一整日的工人,都一樣地得到了一個德納。
最後被僱用的工人,先領到工資,並非當時的習慣,而是一種「敘述上」的要求。只有如此,那些早先被僱用的工人,才會特別經驗到家主的慷慨寬大。然而事實上,他們竟然為沒有多得到一些報酬而埋怨家主(9-12)。就人性而言,他們的反應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不過,家主則非常友善地教導其中一位雇工說:「朋友!你們並沒有被虧待(13)!因為,你們已得到原本議定的報酬。但是,我有自由用自己的財富,慷慨地對後來的工人,付給他們和你們一樣的工資。」
天國的曙光
比喻的重點明顯地在第二部分:這位家主願意由自己的財富給予最後、最晚才被僱用的工人,和整日勞苦工作的工人一樣的工資。這當然是一個不尋常的事件!這位家主的態度,和浪子回頭的比喻中的那位父親一樣,違反一般人的想像(路十五20-24)。這個比喻說出天主處事待人的方式,並且要求聽眾瞭解同時予以贊同。
這個故事以一個問題做為結束:「難道不許我拿我所有的財物,行我所願意的嗎?或是因為我好,你就眼紅嗎?」這個問題使人把眼光注意到耶穌身上。耶穌在這裡所講的故事,十分配合祂的實際工作及表現。祂藉著自己的行動和所宣講的福音,把天主令人無法了解的、遠超過人們期待的恩寵帶到人面前。因此對聽眾而言,這個比喻本身就是「福音」,他們可以由此而看見,天主的恩寵的國度業已露出曙光。
耶穌大概在具體的生活中發現,在祂的人民中有某些團體,對待他人冷酷無情或特別不合情理(「因為我好,你就眼紅嗎?」)耶穌也願意和這些人接觸,更願意藉著自己所宣講的天國喜訊,而贏得他們。瑪竇為了使這個比喻更引人注意,並顯出其爭議性,而在結尾時加上了「這樣,最後的,將成為最先的,最先的,將會成為最後的。」(16)
【綜合反省:比喻教導吾人認識天主】
這個比喻所談論的並非什麼是正確合理的工資,或者什麼是合乎人性規則的勞資關係;雖然這些圖像語言,可能會促使生活在今日的人們如此思考。這個比喻唯一的目的是講論天主,要引導人認識天主的慷慨和仁慈,並且鼓勵一切經驗到天主的無限寬仁的人,也照樣對待他人。
第六章 弟兄團體的產生
方濟採用了由基督派遣,行走於普世的宗徒流浪巡行的生活,但這也並非在頃刻間使他夢想要建立一個新的修會團體。不久,天主便賜予他一些同伴,有些亞西西人也受方濟言語及表樣所感動,而加入了他的生活行列。他們便是柏納德(Bernard de Quintavlle)是位年輕人,為人所尊敬的資產階級者、伯鐸(Pietre de Catane)一位學法律的人,紀律(Gills)一位平凡的人。也有其他的人參加到他們的行列,他們起先很快地便達到七個人,後來增至十二人。自那時起,他們的數量便急速增加,在一二二零年,他們便有三千人;一二二六年,有五千人之多。出乎預料地,方濟發覺自己在這個與日俱增、日益擴大的人性團體,給予一個他所願意度的福音理想的生活方式上,面對了極艱難的考驗。
在當時,教會內並不缺乏已為官方批准的團體;當時在聖奧斯丁的神職班,尤其有按聖本篤或聖柏納德會規而生活的修士們。方濟尊重這些生活方式,但並不願採用它們,不願跟隨這些生活方式。他願意直接地追求福音的生活:「主將弟兄委託與我之後,並無人指示我應做的事。但只高者親自啟示了我:應當遵照福音而生活,我遂令人用簡單的言語寫出,而為教宗所批准。」(遺囑)
這是否意味著古時的修院生活理想非直接來自福音的啟發?當然不是!傳統的修院生活在於答覆另一種社會生活的情況及願望,基本上,它係採取一種鄉間農業固定生活方式;而本篤會的院長和土地相結相連,地產便是其維持生活的來源。從這事實來看,它很自然的便形成封建系統的型態,且與社會關係相結合。院長成為顯貴的份子,是一個主子,他執行精神生活之職責,卻也是現世權威持守者。他不僅管理他的修士們,也包括在其土地範圍內居住及工作的佃戶們。這管理權常擴及到整個地區,其權力足以達到領主的地位。就以人性的觀點來看,他仍是介於領主與諸侯的階級關係上。
亞西西的方濟卻生活在另一不同的社會空間,他是位商人之子,其所接觸的社會和土地並不相關,當時是城市與商業的社會環境,在其間,社會關係已不再是附屬於領主的關係,而是市民個體的聯繫。來自這種新社會環境的方濟,自然對某些人性價值及古代傳統修院所遺留下來的陰影特別敏感。因此,我們大可不必因方濟受欣社會中的關係所啟發,而產生的福音生活感到驚訝。因福音與歷史的相遇所產生的信仰團體生活方式是前所未有的。這新團體究竟是怎樣的呢?它的基本特徵是什麼呢?
(第六章未完 敬請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