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第二三章
這次,讓我們停止尋找「架上七言」,回到經文的脈絡中,不要依憑著基督徒的綜合性記憶,如此你才能讀出十字架上的那份平靜。
第六章28節:「應愛你們的仇人,善待惱恨你們的人;應祝福詛咒你們的人,為毀謗你們的人祈禱。」
耶穌親身實踐了他自己的教導;在橄欖山上被捕時、在十字架上殉道時,他在他的痛苦中沒有咒罵,卻為了我們向天父祈求寬赦。
宗徒大事錄第七章55節:當他們用石頭砸斯德望的時候,他祈求說:「主耶穌!接我的靈魂去罷!」遂屈膝跪下,大聲呼喊說:「主,不要向他們算這罪債!」說了這話,就死了。
耶穌宣講天父,門徒們宣講耶穌,這就是我們的信仰!
讓我們再「看」一次路加福音第二三章。
上主受苦僕人的詩歌-依撒意亞先知書第五三章
1有誰會相信我們的報道呢?上主的手臂又向誰顯示了呢?
2他在上主前生長如嫩芽,又像出自旱地中的根苗;他沒有俊美,也沒有華麗,可使我們瞻仰;他沒有儀容,可使我們戀慕。
3他受盡了侮辱,被人遺棄;他真是個苦人,熟悉病苦;他好像一個人們掩面不顧的人;他受盡了侮辱,因而我們都以他不算什麼。
4然而他所背負的,是我們的疾苦;擔負的,是我們的疼痛;我們還以為他受了懲罰,為天主所擊傷,和受貶抑的人。
5可是他被刺透,是因了我們的悖逆;他被打傷,是因了我們的罪惡,因他受了懲罰,我們便得了安全;因他受了創傷,我們便得了痊癒。
6我們都像羊一樣迷了路,各走各自的路;上主卻把我們眾人的罪過歸到他身上。
7他受虐待,仍然謙遜忍受,總不開口,如同被牽去待宰的羔羊;又像母羊在剪毛的人前不出聲,他也同樣不開口。
8他受了不義的審判而被除掉,有誰懷念他的命運?其實他從活人的地上被剪除,受難至死,是為了我人民的罪過。
9雖然他從未行過強暴,他口中也從未出過謊言,人們仍把他與歹徒同埋,使他同作惡的人同葬。
10上主的旨意是要用苦難折磨他,當他犧牲了自己的性命,作了贖過祭時,他要看見他的後輩延年益壽,上主的旨意也藉他的手得以實現。
11在他受盡了痛苦之後,他要看見光明,並因自己的經歷而滿足;我正義的僕人要使多人成義,因為他承擔了他們的罪過。
12為此,我把大眾賜與他作報酬,他獲得了無數的人作為獵物;因為他為了承擔大眾的罪過,作罪犯的中保,犧牲了自己的性命,至於死亡,被列於罪犯之中。
這一切,都是指著耶穌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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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二三1-25
路二三2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