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第二十三主日
主曆2022年9月4日
年度專題
課程公告
※ 【聖經講座】《牧函》/林思川神父導讀
時間:週二 晚上 7:15 ~ 8:30 六樓教室上課
晚上 6:45 ~ 7:10 一樓聖堂晚禱日課
(學員敬請留意群組上課通知)
地點:南港耶穌聖心堂(成德堂)六樓教室
地址:忠孝東路六段114號(近捷運捷運板南線後山埤站3號出口,步行約5分鐘。)
費用:自由奉獻
備註:歡迎新舊學員參加,無需報名,因門禁管制請準時入場。詳細資訊請來電02-23112042或來信
課程檔案:(請自行下載以備課程所需)牧函簡介_綱要 、 弟茂德前書_經文 、 弟鐸書_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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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年期第二十三主日
林思川神父執筆
成為門徒的條件
【福音:路十四25-33】
25有許多群眾與耶穌同行,耶穌轉身向他們說: 26「如果誰來就我,而不惱恨自己的父親、母親、妻子、兒女、兄弟、姊妹,甚至自己的性命,不能做我的門徒。 27不論誰,若不背著自己的十字架,在我後面走,不能做我的門徒。 28你們中間誰願意建造一座塔,而不先坐下籌算費用,是否有力完成呢﹖ 29免得他奠基以後,竟不能完工,所有看見的人都要譏誚他說: 30這個人開始建造,而不能完工。 31或者一個國王要去同別的國王交戰,那有不先坐下運籌一下,能否以一萬人,去抵抗那領著兩萬來攻打他的呢? 32如果不能,就得趁那國王離得尚遠的時候,派遣使節去求和平的條款。 33同樣,你們中不論是誰,如不捨棄他的一切所有,不能做我的門徒。
【經文脈絡】
上個主日的福音記載耶穌在一個法利塞人首領家中吃飯,並教導人們「接受邀請」與「邀請人」的正確態度(路十四7-14)。在這個故事之後,路加報導耶穌還講述了一個「宴席的比喻」(路十四15-24),由於這個比喻的內容和瑪竇福音的「婚宴的比喻」(瑪二二1-14)相近,因此教會在禮儀年丙年(今年)跳過這段經文,而在這個主日的感恩禮中直接誦讀路十四25-33,內容收錄了耶穌一連串的教導,說明跟隨祂、做祂門徒的必要條件。
群眾跟隨耶穌
經文一開始顯示前段經文的「宴會」情況已經改變,作者敘述「有許多群眾與耶穌同行」,表達出一個新的情況。這個情況和「宴會的比喻」有密切的關連,前面的比喻敘述許多人以各種藉口拒絕參加天國的宴會,目前的經文則強調陪伴耶穌同行的群眾,他們的行動說明他們願意跟隨耶穌,和前面比喻中的人物形成明顯的對比。在這個情況下,耶穌開口教導這些人做祂門徒的嚴肅性。
棄絕家庭關係
耶穌首先告訴與祂同行的群眾:「如果誰來就我,而不惱恨自己的父親、母親、妻子、兒女、兄弟、姊妹,甚至自己的性命,不能做我的門徒。」這是耶穌所提出的作門徒的第一個條件,意義十分清楚:單單來到耶穌跟前並不足以成為「門徒」,誰願意成為祂的門徒,就必須把「跟隨耶穌」的目標置於一切之上,任何可能的阻礙都必須排除。
耶穌的用語十分尖銳,大概今日的讀者都感到難以接受,但是耶穌的目的並不是要造成家庭的分裂。「惱恨自己的家人」是非常生動的圖像性語言,具體地強調跟隨耶穌的絕對性,即使家庭的聯繫也不應該阻礙人們跟隨耶穌的意願。
背十字架,跟在後面!
接著耶穌提出第二個條件,這句話的意義也十分明確:「不論誰,若不背著自己的十字架,在我後面走,不能做我的門徒。」耶穌正走在前往耶路撒冷的路上,祂十分清楚地知道在那裡將要發生的事,願意跟隨耶穌的人,必須準備好接受祂的命運,和祂一起經歷悲慘恥辱的死亡。
這個條件的重點不只是十字架,而且也是「跟在耶穌後面走」。跟隨耶穌的人必須讓耶穌作「主」、作「師傅」,門徒必須跟在祂後面行走,仔細觀看師傅如何面對一切,學習祂的態度,不可自作主張。
深謀遠慮
接著耶穌講述兩個比喻,二者的結構和形式上是平行的,內容都取材自群眾十分熟習的生活情境。首先是一個有關建築的比喻:「你們中間誰願意建造一座塔,而不先坐下籌算費用,是否有力完成呢?免得他奠基以後,竟不能完工,所有看見的人都要譏誚他說:這個人開始建造,而不能完工。」這個比喻說明作任何事都得深謀遠慮,事前必須仔細計畫,盤算成功的可能性,以免在事情進行的過程中,才發現無以為繼,成為人們的笑柄。
不打沒把握的仗
第二個是關於作戰的比喻:「或者一個國王要去同別的國王交戰,那有不先坐下運籌一下,能否以一萬人,去抵抗那領著兩萬來攻打他的呢?如果不能,就得趁那國王離得尚遠的時候,派遣使節去求和平的條款。」兩國交戰必然都得先各自評估敵我的形勢,若發現自己毫無勝算,不如先行求和,以免戰敗而徹底滅亡。
跟隨耶穌的嚴肅性
這兩個比喻的語調比較消極,但是耶穌講述它們的目的並不是要嚇阻群眾,使他們放棄成為門徒的意願,而是補充說明前面所提出的做門徒的條件。前面的兩個條件說明跟隨耶穌是相當重要的生命抉擇,具有絕對的嚴肅性;後面的兩個比喻告訴那些願意跟隨耶穌的門徒,要仔細考慮這個生命抉擇的嚴肅性,知道跟隨耶穌是極高的要求,必須各自做好準備,才能夠堅持到底。因此耶穌最後總結這兩個比喻說:「同樣,你們中不論是誰,如不捨棄他的一切所有,不能做我的門徒。」這句話和前面的作門徒的條件(26-27)相互呼應。
【綜合反省】
今天的福音經文顯示耶穌為願意跟隨祂的門徒設定的條件,要求他們為了跟隨祂而離開家庭,絕對地放棄財物。在初期教會寫作福音時,這些條件已經被擴展到一切福傳者,甚至達於一切受洗的基督徒身上。然而事實上,初期教會的福傳者以及基督徒並沒有按著文字遵守這些條件,宗徒們大多是過婚姻生活的(參閱:格前九)。因此對今日的基督徒而言,這些條件當然並不是一個普遍的法律,這些簡短的話語更是一個呼籲,邀請所有願意跟隨耶穌的人超越自我,以更完全的方式做耶穌的門徒。
《方濟精神》
譯後記
經過了差不多七個月的時間,終於譯完了義大利米蘭聖心大學校長翟邁理神父的這本五百多頁的巨著,心中自有許多要說的話。
首先我應該向讀者道歉;因為翟邁理神父優美的文章,很難把它完全翻譯出來的;何況中義兩國文字,相差實在太遠;而我這枝笨拙的筆,更是無法把它表達,給讀者欣賞。
今年適當聖文德逝世七百周年。本書在許多地方提及這位聖人:他的榜樣實在令人景仰欽佩;他的「歸主神途」也的確是修德成聖的妙訣。譯者在翻譯本書時,自覺在精神方面,也得益不少。希望聖人在天之靈,為讀者和譯者轉求仁慈天主,賞賜許多神形的恩寵。
現在把我這幾個月來的工作,謹獻給聖方濟,求他幫助我,不謹對他的精神能有更深的認識,而且要把這種知識與實際的生活結合起來。
胡安德謹記於桃園寓次
民國六三年八月十五日
《方濟精神》刊登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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