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普世君王節
主曆2023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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瑪竇年專題
瑪竇福音第二十七章接續著前一章,先講了猶達斯的結局,然後是苦難敘述的最後一部分(二七11-66):耶穌在比拉多前受審、被判刑、嘲弄鞭打,最後被釘十字架,死亡與被埋葬。讓我們來聽聽瑪竇福音第二十七章。
瑪竇福音第二十七章音檔(請點選聆聽)
課程公告
※ 【聖經講座】《瑪竇福音》/ 林思川神父導讀
時間:週二晚上 7:15 ~ 8:30 六樓教室上課;
晚上 6:40 ~ 7:10 一樓聖堂晚禱日課;(學員敬請留意群組上課通知)
地點:南港耶穌聖心堂(成德堂)六樓教室
地址:忠孝東路六段114號(近捷運捷運板南線後山埤站3號出口,步行約5分鐘。)
費用:自由奉獻
備註:歡迎新舊學員參加,無需報名,因門禁管制請準時入場。詳細資訊請來電02-23112042或來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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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普世君王節
林思川神父執筆
【福音:瑪二五31-46】
耶穌對他的門徒說: 31「當人子在自己的光榮中,與眾天使一同降來時,那時,他要坐在光榮的寶座上, 32一切的民族,都要聚在他面前;他要把他們彼此分開,如同牧人分開綿羊和山羊一樣: 33把綿羊放在自己的右邊,山羊在左邊。 34那時,君王要對那些在他右邊的說:我父所祝福的,你們來罷!承受自創世以來,給你們預備了的國度罷! 35因為我餓了,你們給了我吃的;我渴了,你們給了我喝的;我作客,你們收留了我: 36我赤身露體,你們給了我穿的;我患病,你們看顧了我;我在監裡;你們來探望了我。 37那時,義人回答他說:主啊!我們什麼時候見了你饑餓而供養了你,或口渴而給了你喝的? 38我們什麼時候見了你作客,而收留了你,或赤身露體而給了你穿的? 39我們什麼時候見你患病,或在監裡而來探望過你? 40君王便回答他們說:我實在告訴你們:凡你們對我這些最小兄弟中的一個所做的,就是對我做的。 41然後他又對那些在左邊的說:可咒罵的,離開我,到那給魔鬼和他的使者預備的永火裡去罷! 42因為我餓了,你們沒有給我吃的;我渴了,你們沒有給我喝的; 43我作客,你們沒有收留我;我赤身露體,你們沒有給我穿的;我患病或在監裡,你們沒有來探望我。 44那時,他們也要回答說:主啊!我們幾時見了你饑餓,或口渴,或作客,或赤身露體,或有病,或坐監,而我們沒有給你效勞? 45那時,君王回答他們說:我實在告訴你們:凡你們沒有給這些最小中的一個做的,便是沒有給我做。 46這些人要進入永罰,而那些義人卻要進入永生。」
節日起源
天主教會在禮儀年的最後一個主日,慶祝「主耶穌基督普世君王節」。這個節日原是教宗Pius XI在1925年所訂定,當年他為了紀念尼西亞大公會議1600週年,透過頒佈Quas primas通諭強調:對抗現世中各種毀滅力量,最有效的救援方法是承認基督的王權。於是教宗Pius XI訂定十月的最後一個主日為基督君王節,當時的想法是使這個節日和諸聖節相連,因為耶穌基督的勝利特別顯示在聖人及被選者的身上。
在1970年所新頒佈的教會禮典中,將這個節日移到禮儀年最後一個主日,基督君王節的重心因而轉為強調末世性的意義:被舉揚的主不僅是教會禮儀年的目標,更是我們整個世上旅程的終點,耶穌基督「昨天、今天、直到永遠,常是一樣」(希十三8),祂是「『阿耳法』和『敖默加』,最初的和最末的,元始和終末」(默 二二13)。
最後審判的「啟示」
瑪竇福音的末世言論中有兩個高峰,首先是「人子來臨的先兆」(二四29-31),其次是「世界末日的審判」(二五31-46),而這段經文就是本主日的福音內容。這是一個刻意安排的審判場面:「人子在光榮中,與眾天使一同降來……一切的民族都要聚在他面前。」它不是一個比喻,而是一個圖像性的「啟示言論」:人子坐在審判寶座上,分別義人和罪人,並且給予決定性的判決:永罰或永生(二五46)。最後審判時的標準是具體地愛近人的行動,因為耶穌自己和一切受苦的人認同:「你們對我這些最小兄弟中的一個所做的,就是對我做的。」
經文結構
這段經文的結構十分清楚,先是一個交待事情發生情景的「引言」(二五31-33),接著便是整個審判過程的報導(34-45),其中以完全對稱的方式表達出審判者和義人(34-40)以及和罪人(41-45)之間的對話,而最後便是審判的執行(46)。
整篇經文是一個修辭學上的傑作,以極度尖銳的方式表達出決定性的思想:審判的標準在於對人子最小兄弟(姊妹)所做的愛德行動;或者疏忽了對這些「最小者」- 意思是受苦者和身陷困境者,應盡的責任。
經文的背景
人子出現的情景,明顯地受到舊約中默示文學所描述的「上主的日子」(岳四1-2;匝十四2-3;依六六18)的影響。人子來時將分別義人和罪人,如同牧人分開綿羊和山羊一樣。這裡反映出一個巴勒斯坦地區的生活背景,當地人在白天把一切牲畜放在一起牧放,到了夜裡則分別關在不同畜欄中,因為山羊需要比較溫暖的地方。此外,福音經文也用了一般常用的象徵:右邊是好的,而左邊則是不好的象徵。
個人的審判
最後的判決是根據每個人作為而訂的,每一個人都要站立在審判寶座前,依據他是否有愛德行為而被審判。雖然「一切民族」都聚集在審判寶座前,但這裡卻明顯的並非「民族性的集體審判」,而是針對每一個人獨立施行的審判。
在愛德行動中和耶穌相遇
福音中提出六種具體的「愛德」行動,只是一些例子,真正的愛德行為當然遠超過這些。真實的、行動的愛,是瑪竇福音中特別重要的思想(五7,九13,十二 7),對初期基督徒而言,耶穌的宣講遺留在世間最大的效果,就是滿全祂的愛的命令。因此,福音直接把這些愛德行為和耶穌聯繫在一起:凡是對耶穌的最小兄弟所行的愛德,都是對祂做的。這說明義人在「最小者」身上和耶穌相遇,雖然他們可能在當時並未察覺。
審判的君王就是世上的耶穌
如何了解審判的人子和最小者的認同呢?人子之所以如此說話,一方面因為祂曾經在人群中生活,立下了愛的榜樣,並要求大家照樣去行;另一方面祂現在以生活的、末世的審判者的身分再次出現,要求大家交帳。這裡我們清楚的看出現世和未來的關係:審判的君王(人子)就是曾在世上生活的耶穌。
這些「最小者」是人子的「兄弟」,這樣的思想大概來自於信仰團體中彼此以兄弟稱呼(五22-24),但在普世性福傳和末世性審判的視野中,被擴展到一切的人。福音強調這是一個施於「一切民族」的審判,暗示在福音經文形成之時,福傳時代業已開展,因此,普世各民族都將面臨末世性人子的審判。
審判的確定性
經文最後以極簡短的方式敘述了審判的執行:忽略而未實行愛德誡命的人,必遭受永遠的處罰;而義人則將獲得永生。這個經文所描繪的圖像,當然不能被了解為具體的審判過程;作者的目的在於強調審判者人子的話具有決定性的效力。這是初期教會對耶穌愛德誡命繼續反省後,以令人印象深刻的方式呈現出來的結果。
第七章 貧窮之歌
由薛拉諾的這些記載看出,方濟明顯地表現出如同一位在天主的啓示中完全被佔據的人,而使他散發出幸福來,他的生活常經驗到使人驚歎的事物。這種深奧的經驗是什麼呢?他又是如何身體力行地和貧窮走上同一步伐?貧窮又如何能在如此的情況下成爲一首詩歌?
方濟的福音貧窮不僅限於苦行的棄絕事物,而且這並非他貧窮觀的首要因素。基督的貧窮是仿效的楷模,是和那些最謙卑及最貧窮者接觸與連擊的方法。它也是和那受傷的人性接近的經驗,在起初,癩病人爲方濟來說便是一個活的象徵。無可置疑地,這個經驗帶給他一個深刻且完全的喜樂。在他的遺囑中,方濟自己給我們確定證實,在他悔改的時刻,他體會到了一個難以言喻的幸福:「以前對我好像是可憎惡的,此刻對我的身心都成了甘美的。」在會規中,他也確實應証「應以能與卑賤者、爲人所不齒者、貧苦、殘廢、患病者、癩病者,及和街頭的乞兒交往爲榮。」方濟要弟兄們能「和」他們在一起,「在」他們「當中」。這便是接近及交往的喜樂。
要了解這種喜樂,我們只要看薛拉諾給我們的描述,我們便可知在嚴冬的夜晚,方濟及其同伴如何呈現出他們的喜樂(薛一39),在寒冬時,他們時常缺乏住所,便謙虛地圍坐於火旁,或躲在一個洞穴中。顯然地,他們不是惟一、也非首批試著藉圍繞殘火餘燼得到溫暖舒適者。在那兒,有一群貧窮可憐的人們,一群乞丐及一些爲深夜所驚嚇的旅客。所有的人都聚集在一起,擁擠著並夾雜著低聲抱怨及先來者的抗議,人們爭辯著臨時客棧中的上等床位。而方濟就夾雜在他們之中,與其他人無異,只是增加了一位避難者,一位被其他乞丐所斥責的可憐人兒。這個來到此地的人便是那富布商之子,昨日他還在和他的同伴以豪華亮麗的服飾,因他如主子的高傲態度及那揮霍無度的花費,使其他同伴黯然失色。好一個懷有野心,且急於赢得與眾有別的情懷完全佔據著這位年輕人,他從頭到腳皆佩帶著最美好的飾物,他要的是最好的馬匹、最華麗的戰士盔甲,和最貴重的軍隊遊行時所穿的衣服!在這野心及驕傲的背後,爲一般平民又是何等的輕視!方濟所看重的,也只是那些佩帶著武器且騎在馬上的人們。但現在,他卻參雜在那些可憐、貧窮、低微的人中間。
(第七章未完 敬請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