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第七主日
主曆2020年2月23日
最新消息
點選上圖放大,或[點選此處]下載pdf檔閱讀。
最新專題
課程公告
※ 《哥羅森書》/林思川神父導讀
時間: 3/10(週二晚上 7:30~9:00)
(原定2/25課程暫停一次)
地點:長安天主堂,教堂二樓。
地址:台北市林森北路73號長安天主堂(近捷運淡水線中山站3號出口,板南線善導寺站1號出口,步行約九分鐘。)
費用:自由奉獻
備註:請欲參加之「新學員」先來信(
網站連結
※思高中心課程總覽(請點選)
※思高中心最新音頻(請點選)
常年期第七主日
林思川神父執筆
愛 仇
【福音:瑪五38-48】
38你們一向聽說過:『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39我卻對你們說:不要抵抗惡人;而且,若有人掌擊你的右頰,你把另一面也轉給他。 40那願與你爭訟,拿你的內衣的,你連外衣也讓給他。 41若有人強迫你走一千步,你就同他走兩千步。 42求你的,就給他;願向你借貸的,你不要拒絕。 43你們一向聽說過:『你應愛你的近人,恨你的仇人!』 44我卻對你們說:你們當愛你們的仇人,當為迫害你們的人祈禱, 45好使你們成為你們在天之父的子女,因為他使太陽上升,光照惡人,也光照善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 46你們若只愛那愛你們的人,你們還有什麼賞報呢?稅吏不是也這樣作嗎? 47你們若只問候你們的弟兄,你們作了什麼特別的呢?外邦人不是也這樣作嗎? 48所以你們應當是成全的,如同你們的天父是成全的一樣。」
經文脈絡
這個主日的福音延續上星期已經開始的主題,耶穌在「山中聖訓」中講述「更大的義德」,並以六個例子更具體的說明。上個主日已經提到前四個例子,這個主日的福音選讀是這個脈絡中的第五和第六個例子。
第五個例子:禁止報復(38-42)
第五個例子談論「不可報復」,出發點仍是梅瑟的法律關於報復的尺度所訂出的規定「以牙還牙、以眼還眼」(出二一24;肋二四20)。梅瑟的命令並不是要求「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在那個時代,報復幾乎是必然的,而且人在報復之時由於氣憤而往往失之過當,因此梅瑟命令的精神在於禁止過度報復。
面對這個古老梅瑟法律,耶穌提出新的命令。首先是說出根本原則:「不要抵抗惡人」(39);緊接著,舉出三個具體情況加以說明這個原則:「若有人掌擊你的右頰,你把另一面也轉給他。那願與你爭訟,拿你的內衣的,你連外衣也讓給他。若有人強迫你走一千步,你就同他走兩千步。」(39-41)最後是一個積極的命令,要求門徒不可拒絕他人的請求:「求你的,就給他;願向你借貸的,你不要拒絕。」(42)
在現實的生活中,這樣的要求當然是難以做到的;這段經文必須放在天國福音的幅度下才能理解,也就是在未來的救援秩序之下對現今這個時代提出的要求。基督徒必須努力嘗試跳脫眼前的生活情況與傳統倫理要求,才可能接受新的衝擊而成長。瑪竇寫作時應該是以當時的基督徒團體生活為背景,教導他的讀者們面臨迫害時所應採取的態度。
第六個例子:愛仇(43-48)
第六個例子談論「愛仇」,是所有「反論」例子中的最高峰和精華,使人回想瑪五20所要求的「更大的義德」。
(1)「你們一向聽說過:『你應愛你的近人,恨你的仇人!』」(43)
這段經文在形式上和前面的例子相近,讀者自然會認為其內容也是引用自舊約;然而,事實上只有前半句「應愛你的近人」是引用自舊約(肋十九18),後半句「恨你的仇人」卻不是出自舊約。這段話應該是出自瑪竇的「創作」,他把這些話放在耶穌的口裡,目的是為了符合整段「反論」形式上的需要。
(2)耶穌的反論與理由(44-45)
耶穌提出反論:「你們當愛你們的仇人,當為迫害你們的人祈禱。」同時立刻說明理由:「好使你們成為你們在天之父的子女。」(44)瑪竇在「為迫害你們的人祈禱」這樣的經文中,所想的大概是他的團體正面臨的困境;而耶穌要求基督徒愛仇的理由,使人想起真福八端中對於「締造和平的人」的許諾:「他們要稱為天主的子女」(瑪五9)。因此,這裡所談論的比較是「未來」的報酬,而比較不是當下的回報。
耶穌繼續解釋應當愛仇的理由:「因為他使太陽上升,光照惡人,也光照善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45)這是延續舊約智慧文學中關於創造主天主的主題(詠一四五9;約五10-11;智十一23-24),並將這些思想用來支持超越一切限制的「愛仇」的教導。
(3)超越常情的愛(46-47)
「愛仇」要求當然是遠遠超越「人之常情」,耶穌將一般常情的愛比擬做稅吏和外邦人的態度,這些人員是猶太人所輕視的對象。用這種對比的方式,耶穌鼓勵人超越一般常情的態度,走向更高的倫理層次:「你們應當是成全的,如同你們的天父是成全的一樣。」
(4)結論:成全如同天父(48)
瑪竇在此引用了肋十九2:「你們應該是聖的,因為我,上主,你們的天主是聖的。」但是他把「聖」改為「成全」,聖經的含意是「完全實現天主旨意」!基督徒蒙召就是要達到絕對的成全,蒙召成為如同天父一樣。對瑪竇而言,達到此目標的方法只有一個,就是「跟隨耶穌」!祂是天父的獨生子,唯有跟隨祂,才能成為天父的子女。
「反論」的總結
綜合整段「反論」的經文,我們明白,耶穌從來不反對「法律」,而是引領人們回到法律的根本精神,回到法律的源頭。基督徒完全肯定天主的法律,但是必須按照耶穌的理解與詮釋,實踐與完成。天主的法律不是一種「感覺」而已,而是在聖神力量的幫助下,在任何領域中以耶穌的態度,採取行動生活出來!
第三篇:在羅馬服務(一九三三-一九五八)
- 說長論短
在高尚的傳教區的花園裡,有時也會生出竊竊私語這種惡草,勤勉謹慎的園丁,應負責去蕪存菁。聖保祿早已提醒我們:「一切毒辣、怨恨、忿怒、爭吵、毀謗,以及一切邪惡,都要從你們中除掉;彼此相待要良善、仁慈、互相寬恕……」(厄四31-32)
神父們互相見面,討論自己的事務和傳教的問題,是件好事,但切忌蜚短流長,及無益的閒聊。光陰是寶貴的,應該工作、工作、工作。要像保祿所說的「把握時機」,善用光陰來讀書和工作。中國人喜歡這樣的神父,相反地,他們遠離那些好批評的教士。
- 東西合璧
有人以為到中、日和印度去傳教,和到非洲及南美去傳教差不多。這是很大的錯誤。因為中國、日本和印度早已有文雅的生活習慣和高深的學術思想。因此他們的文化應受到尊重才能順利傳佈福音。
顧維鈞在國際會議中表示,中國所需要的傳教士,應了解我們,知道我們的需要,不可傷害我們的尊嚴。
泰戈爾認為:「等到我們在印度,能把西方文化中所有的那些永恆的東西,吸收在我們的生活中,而予以同化,這時才能使雙方融洽。我相信,東西雙方真能結合在一起。沒有一個民族,可以脫離別的民族而獨自生存的。」
- 鄔爾邦學院(大學)
我和弟弟自費到羅馬讀書,只為求得學識,毫無追求功名念頭,卻也受到不少阻力和誤會。等我到中國後,曾作過一次廣泛的調查,想找些到羅馬深造的修士,結果很不理想,直到本籍教區成立後,為了建立教會,需才孔亟,才逐漸打開通往羅馬之門,尤其本籍主教,都願派人去羅馬。就這樣從無到有,從少到多,現已超過四十多位修士。(編者按:于斌、羅光、杜寶縉、趙雲崑等教授曾先後任教。)
- 1
- 2